上超市购物,你可曾仔细查看收款员结帐后递过来的几张小纸片,还是随手丢进垃圾箱?其中一张是开列购物明细的电脑小票,还有一张则是由税控收款机打出来的电子发票。
湖南省国税局提供的数据表明,认真刮开发票中奖区兑奖的人,并不占很大比重。保存发票,上网登记发票号参与摇奖,最后再到税务局兑奖的习惯,更是有待培养。截至上月底,湖南国税共开展五次发票摇奖,725万元总奖金,只兑出273.8万,兑奖率不到40%(省国税局按兑奖人数计算的结果是43.8%)。
400多万奖金没有被领走
去年10月起,湖南省国税局首次举办发票摇奖活动,当期设置奖金总额为125万元,奖励设三档,分别为: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二等奖20名(各奖10000元),三等奖500名(各奖2000元)。首期从14097份发票中摇出521名中奖者,保守估计,每20个人中就可能有1人中奖。
截至今天,这样的摇奖活动,省国税一共开展六期,前五期累计60万份发票参加摇奖。今天的第六期达到最顶峰,参与摇奖的有效发票数突破22万份,有效期限从今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照以往情况看,获奖后来兑了奖的人,只有40%。”省国税局征管处副处长盘海源介绍,由于单张中奖额度小,发票“即开即奖”的兑奖率更低,只有30%左右。
按规定,兑奖需要在摇奖结果公布后30日内进行,不少未及时行动的获奖者,因错过兑奖期限而只能遗憾地被视为自动放弃。也就是,一年以来,湖南国税有400多万元已经摇出的奖金,最终没有被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