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裁员赖掉经济补偿金
在南方人才市场的招聘会上,新快报记者采访的10多位失业白领均称自己是主动辞职,为什么明知经济形势不好,工作难找,还主动辞职呢?
小陈在一家私营企业做展柜推销员,原本每月底薪1500元,提成3%。“但受金融风暴影响,从9月份开始业绩萎缩,原来每月有两三万元的业绩,10月却一单都没成”,恰在此时,公司要与他们重签合同,改成无底薪,提成8%,“但没有生意去哪提成?”一气之下,小陈和30多名员工一起辞职,当然也没有拿到任何经济补偿。
新快报记者发现,多数企业和小陈的公司一样,在金融风暴的特殊时期,通过调高提成但无底薪,或降低提成、增加业绩评价标准等变相裁员的办法,逼迫员工主动辞职,企业借此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
还有一些企业面临裁员,经常会劝说或逼迫员工主动辞职,或骗取员工的辞职信,因为员工主动请辞,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欠薪等8种特殊情况,公司不必为员工辞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某互联网分类广告公司广州办事处,从10月起陆续裁员近70人,达到公司总人数的70%,“都是劝说员工自己在辞职书上签字”。他介绍说,公司会一方面告诉员工岗位低经济补偿金也没有多少钱,另一方面警告员工,如果和单位闹僵了,在行业里也没法混,不值得。“员工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就都签字了”。
在声称主动辞职的失业白领中,对原公司多表现出“气愤”或“鄙视”,认为企业搞花样,他们也失去了与企业共度难关的打算。
没有劳动合同维权更难
企业变相裁员和裁员却不给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往往导致企业和员工产生劳动纠纷,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合同但没有纸质合同在手的员工,要耗费更多的精力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今年7月,佛山南海某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倒闭,“老板跑了”,900多名员工上个月的工资都没有结清。
“员工手里都没有劳动合同,他们讨要工资恐怕更困难”,公司原副总马先生4月辞职,曾因讨要工资将公司告到所在的南海区里水镇劳动所。
今年初,身为副总的马先生开始意识到公司的财务出了问题,公司没有和马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他从网上查到,“只要有足够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准备辞职前他开始搜集证据,保留上个月的工资条和胸卡,还利用工作之便,‘骗取’了总经理亲笔签名的入职表。“但入职表要求的是原件,一般员工都拿不到”,他认为这是他们公司员工维权面临的最无奈的问题。
公司倒闭后,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的900多名员工集体堵住里水镇劳动所大门口追讨工资。马先生回忆在他担任公司副总的三年里,“从来没有劳动所等类似的机构来公司检查过签没签劳动合同,2007年的时候,公司的员工向劳动局举报,说没有买社保,劳动局来公司罚了两万元钱,罚完就走了,员工的社保最后也没买,事情不了了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新快报记者在采访失业人员时遇到的普遍现象,2008年7月大学毕业的潘帅和3个同学分别在不同的公司,他们手里都没有劳动合同,同学小吴和小陈因为公司没有提过签合同,“我们自己怎么敢和公司提签合同的事?”而同学小李签过劳动合同,但签完就被公司收回去了,直到企业关闭她也没有拿到劳动合同做劳动仲裁的证据。潘帅在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工作,他直到辞职后才明白自己掉进了“合同陷阱”,“公司说他们是无纸化办公,刚进公司,只在内部网上填过一份合同式的表格,然后点确定,表格就关闭了,我们什么都没留下”。潘帅辞职当天,内部网上不去,那份签过的“网络劳动合同”也就无处寻觅。
广州市开发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陈苏东科长也介绍,平常对劳动合同的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并没有专人定期进行普遍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