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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9成儿童遭受过暴力 8成家长认可“暴力训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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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缺乏发现和报告渠道

  在现实生活里,很多儿童都正在遭受暴力困扰,其中不乏性质恶劣的事件,但谁能洞悉他们的状况?

  在大富村和东鄱村,社区警务室里,“家庭暴力投诉点”的牌子赫然醒目,可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这里没有接到过一宗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

  与社区警务的清冷不同的是,东鄱村天后卫生站的负责人李思桃医生则直接或间接地获悉了大量的暴力信息。她说,孩子怕打针哭闹时挨父母的打那是轻的,“有的孩子上我这打针,一脱裤子,屁股、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孩子说是父母打的。”“有的孩子头上长疮,父母居然用透明胶封住,结果都化脓了!”“有的夫妻得了性病,互相指责,就打孩子发泄。”……

  联合国儿基会的官员黄金霞告诉记者,西方国家大都实行强制报告制度,包括老师、医生、邻居,只要怀疑有针对儿童的暴力,都可以进行报告。在中国,很多暴力事件却被隐藏起来。专家组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当家长被问到“如果别的家庭有虐待的情况,你会去管吗?”几乎所有的家长都表示不会去管,因为“各家有自己教育的方式”。

  暨南大学医学院王声湧教授也指出,当前中国儿童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之一就是缺乏社会对家庭的支持系统,缺乏有效的家庭暴力发现与报告渠道及救助机制。

  对策:广东模式积极应对挑战

  广东教育学院王小棉教授呼吁成立中间机构或使用中间人,发现、报告、处理儿童在校园、社区遭遇的受虐事件。事实上,早在今年6月份,广东省妇联儿童部就已经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尝试,在佛山大富、东鄱村的村领导为孩子们物色了一个“儿童权益代言人”——这是个兼职的工作,主要责任就是根据村里20位儿童权益报告人、100位儿童安全观察员上报的儿童权益受侵犯情况,进行调查、调停和处理。

  该项目的负责人,省妇联儿童部的焦亚琼告诉记者,儿童权益代言人在国际上早有先例,如挪威就有独立的儿童权利监察官,但在中国,“社区(村居)儿童权益代言人”还是个新事物。省妇联新近编写了《社区儿童安全观察员/报告员应知应会》,希望通过培训后,有计划引入“乡村社工”,协助儿童权益代言人和他的团队成为社区儿童的保护神。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多部门救助、多学科合作、支持家庭、立足社区、着力政策倡导”的保护儿童的“广东模式”已初步形成。广东省妇联儿童部部长莫一云向记者介绍说:“广东模式”特点在于五级妇联分工明确。省妇联负责项目总体策划、管理,建立反对儿童暴力专家组,倡导政府出台儿童保护新政策;市妇联负责建立三级预防网络,宣传非暴力教育方式;区妇联负责牵头建立受虐儿童救助工作机制;镇村妇联负责在试点村建立儿童权益代言人制度,疏通发现与报告渠道。(薛江华 胡松惠)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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