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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养狗新政虎头蛇尾 12个局长管不好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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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者满意 守法者心寒

  如今的郑州,无论是街道庭院,还是广场公园,不时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狗低头乱串。按照养犬条例规定,广场公园、游园商场等公共场所是明令禁止各类犬只出入的,一些锻炼的老人、玩耍的儿童,有时不得不远远地躲开大摇大摆的烈性犬只,而这些地方几乎见不到执法人员的踪影。

  这似乎和郑州市实施“养狗新政”的初衷南辕北辙,也让众多守法者对执法者和管理者感到失望。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感到自己上当了。”郑州市民蔡武军说,“条例正式实施不久,我就牵着狗去交钱登记。当时我朋友就笑话我。后来,政府组建打狗队,配备打狗器械,我身边曾经抱着侥幸心理的朋友,感到政府动真格的了,也都陆续交钱登记。现在大家都后悔了。”

  与众多市民对“养狗新政”的效果表示不满所不同的是,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却比较满意。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贺大文说:“我认为,我们的工作效果是可以的。比我们预想的还要好。后期办证人数下降,主要是一部分没有办证的人笑话办证的人,也有人持观望态度或者心理不平衡。”

  贺大文说:“执法只是一种补充手段,关键还是靠自我约束。个人不约束,再多的警察也无济于事。”

  “养狗新政”实施伊始,各种质疑的声音不绝于耳,焦点之一就是收费标准。新条例规定,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每只犬第一年600元,以后每年200元。一些百姓认为,办理一个第二代身份证也就几十元,给狗注册登记为什么要这么贵?

  “我们非但没有花养犬户的钱,他们实际上占了政府的便宜。我们的工资是市财政拨付的,办公设备也用于养犬管理,这些他们都没有付费。”贺大文说。

  当记者问到前期组团赴近10个城市考察,引进电子标签注册系统,建立网站和软件管理系统,大张旗鼓地宣传,购买先进打狗设备一共花了多少钱的时候,贺大文说:“究竟花了多少钱,我们不知道,但肯定是政府投入。”

  12个局长为何管不好“一只”狗?

  郑州市的立法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一直试图建立一种他们认为合理的“养狗秩序”,将收费标准和惩罚措施写进法规。

  10年前,郑州市立法机关通过了《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以下称旧条例),其中规定:养犬注册登记费用每只狗3000元,年审500元。据介绍,旧条例正式实施的当年,郑州市大约有800户为自家的狗缴纳了管理费,进行了注册登记。但是,2000年至2006年的7年间,郑州市却只有约100只狗办理了注册登记。一些遵守法规向城市管理部门缴纳了数千元的守法者后悔不已。

  2004年7月,当时负责城市养犬管理的郑州市公用事业局和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合并。如今,相关人员谈起旧条例为何“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彼此都把“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帽子扣到对方头上,然后大谈本部门当年的工作业绩。

  历史惊人相似。10年后,版本几乎雷同的闹剧又在郑州上演了。

  2008年6月28日,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和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并,组建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合并后的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共有1名局长,11名副局长。如果加上党委委员、调研员等职务,郑州市行政执法管理局的领导近30名。

  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副局长、郑州市养犬办公室副主任王平说:“对于城市养犬管理,原来我们两个单位有分工。我们负责的这一块工作比较好,特别是前期的宣传发动,可以说做到了家喻户晓。原来的执法局查处违法行为的工作没有跟上,导致观望的百姓比较多。现在两个部门合并了,今后我们会加大查处力度。”

  但是,面对兴师动众的“养狗新政”实施一年后的效果,有市民认为,“养狗新政”耗费了财政资金,同时养犬者收取费用,但是实施效果却十分有限,这反映出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甚至有借机揽权和敛财的嫌疑。

  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副教授马明华说,郑州市实施“养狗新政”,说明城市管理者已经认识到了对城市养犬加以约束和规范的重要性,而且通过立法的方式,将管理者相应的权力合法化。但是城市的管理者不应该把管理认为就是收钱办证。管理者的初衷可能是善意的,但是制度和法令应该明晰政府的责任,如果没有管理好,谁应该负责?

  有学者对此发表评论称,郑州“养狗新政”属于城市管理中典型的“运动式”执法,即所谓的“集中整顿、统一行动”,缺乏长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注定难以达到持久良好的效果。 (记者秦亚洲)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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