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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巨贪很傻很天真:“给我留二三十万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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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找我谈话时,我主动交出了自己的家产。只要给我和老伴留二三十万就行了,把我剩余的家产拿去做社会福利事业。”昨日上午,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第四工程处(下称二建四处)原主任董国成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受审时,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公诉机关指控,担任二建四处主任期间,董国成通过转包工程、拿干股分红等积累了418万元不法财富。

      发迹经历

      现年55岁的董国成高中文化,浙江宁波人,1978年通过招工形式成了二建四处一名装卸工。1998年,董国成开始担任二建四处主任。

      手段一:转让项目敛财77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董国成陆续将二建四处承接的工程项目交给沈某个人承建,并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为感谢董国成的帮助,沈某2001年花了36.7万元为董国成购买了一套住房。沈某还4次送给董国成本人及其爱人20万元现金。另一名偶姓项目经理也先后5次送给董国成好处费20.5万元。

      手段二:干股分红敛财145万元

      2002年2月,二建四处与长丰土山沙石站负责人陈某共同投资500万元,成立了合肥市天成混凝土有限公司。陈某让董国成持干股并分红。2005年3月后,二建四处将天成公司交给陈某个人承包,陈某承诺每年送给董国成50万元好处费。截至案发,董国成收受干股红利145万元。此外,董国成还4次接受“好处费”130万元。

      手段三:赖账不还敛财23万元

      2002年12月,董国成购买商品房时向陈某借20万,截至案发时,这20万元一直未还。陈某告诉办案人员,他曾多次向董国成索要,却被董国成告之“你还欠我很多呢!”不得已,他只得放弃了这20万元。公诉机关指控,董国成还“欠”偶某3万元。

      手段四:出国游敛财4万及一块劳力士

      出国游,接受别人赠送的礼物和礼金也成了董国成的敛财手段。2004年,董国成去西欧考察,同在一个组团的陈某在机场送他2万元现金。旅游期间,董国成在瑞士看中了一款价值6000多欧元的劳力士手表,陈某立即让公司有关人员从国内汇了15万现金到导游账户,购买了两块劳力士,其中一块送给了董国成。

      2005年上半年,董国成前往新马泰考察、旅游时,同在一团的陈某又在机场送了他2万元现金。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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