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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组建强大公诉团队投入打黑“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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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条措施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

  重庆市检察机关根据该市检察院《关于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规定》,采取5条强硬措施,确保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的有效开展。

  ———健全、规范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和查处机制。重庆市检察院职侦部门成立了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信息和指导组,对该市首批14个A类涉黑案件分布的区县院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对在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反映出来的职务犯罪线索进行统一收集、汇总和管理,及时分流,并指定专人随时掌握每件督办案件的办案进程,及时组织研究,协调相关单位予以处理。重庆市检察院“打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的线索进行统一汇总、管理和安排查处,并由重庆市检察院牵头督办,形成以市检察院为主体、分院为支撑、基层院为基础的立体侦查格局。

  ———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重庆市检察院根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和办案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市院、分院和各基层院先后成立30余个办案组,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加入办案组。重庆市检察院采取督办、参办、提办、指定异地管辖等多种方式,对各级院办理涉黑“保护伞”案件给予指导。

  ———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办案合力。重庆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协调,保证办理涉黑“保护伞”案件顺利进行。重庆市检察院与该市纪委、市公安局建立了三方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协调、组织,统筹部署办案工作,同时加大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力度,不断健全民行、控申、监所等部门在发现、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机制。通过提前介入,先后查办涉黑“保护伞”案件8件9人。

  ———发挥办案优势,统一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侦查的优势,采取统一集中领导的方式,保障案件顺利查处;采取办案统一组织指挥的侦查谋略,异地用警、上下联动,集中主要力量突破案件;采取统一封闭办案的侦查模式,保证办案效率、安全及保密需要。

  ———案中挖案,彻查涉黑“保护伞”。重庆市检察院要求各个办案组要增强深挖涉黑“保护伞”的意识和敏锐性,提高发现线索的能力,认真分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并得以长期存在的原因。各办案组立足查清本案,着眼循线深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已通过案中挖案,查办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7件17人。

编辑:毛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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