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那“潜规则”又是什么?赵仕永:作为县委书记,我帮助企业发展,他们产生了效益,出于感谢送给我点钱物,我收了,这正常呀。还有,过年过节,人家为了表示感谢送给我点钱,是友好的表现,正常呀。这就是“潜规则”。所谓“正常”,是因为没有过分。我原来认为,我是在发展全县经济、为群众谋福利的过程中,收了人家送来的一点感激钱,不是我主动跟人家要的。而且,我收钱,没有损害谁的利益。“潜规则”真是害死人啊,如果不是信守“潜规则”,我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认罪服法】对照法条才知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几十年来,赵仕永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他什么书都喜欢读,然而就是没有很好地研读法律这本书。他认为自己以权谋私的行为“正常”,直到他真正读懂了法律,才彻底地认罪悔罪。
记者:现在,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怎样认识的?
赵仕永:我的行为是犯罪!我是一个大贪官。
记者:听说你很爱读书,难道平时就没读过法律方面的书吗?
赵仕永:我确实看过很多书,法律书也读过,不过,对法律书只是随便看了看,没有真正读懂法律这本书。特别是由于我按照自己的价值理念和社会“潜规则”办事,虽然知道收点钱、贪点钱的做法不对,可我认为这不是什么问题,充其量是违纪,而且现在社会就这样,大家都在这样做。所以,我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常”的。到了被纪委“双规”,我感到自己的行为确实是违纪了;直到被检察院立案,我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真的是犯罪了。通过用《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的条文对照自己的行为,我终于明白自己就是犯贪污罪和受贿罪了。
记者:你从自己的教训中感悟到了什么?
赵仕永:我的犯罪经历使我认识到,作为领导干部,不论为别人办事也好,帮忙解难也罢,这都是应尽的职责,决不能收取任何好处。有人给领导干部送钱送物,无论是在你帮他办事之前还是之后,名曰感谢,实则都是在“期”你的“权”,不仅想靠你当时关照,而且还希望你以后继续关照他,对此,必须坚决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