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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和腐败”县委书记:潜规则作祟 不犯罪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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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仕永,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局长,曾任麻栗坡县委书记。6月29日,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赵仕永利用职务之便,收取或索要财物总计人民币406.4万余元和美金5000元;将自己消费支出开发票到下属单位报销,侵吞公款56万余元。

  6月24日,记者在看守所采访了赵仕永。

  【犯罪根源】个人的价值理念和“潜规则”作祟

  赵仕永大学毕业后仕途畅达,一路创造辉煌。他40岁出头就当上云南省麻栗坡县委书记,不到6年时间就使全县飞速发展,其政绩有目共睹。然而,他现在却成了阶下囚。

  记者:你有知识、能力强,为麻栗坡县做了不少好事,为什么没把握好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

  赵仕永:我在县委书记这个职位上,在时下的社会环境中,不犯罪是不可能的。因为我除了有自己的价值理念,还有一个众人实行的“潜规则”。

  记者:你的价值理念是什么?

  赵仕永:县委书记这个职位是最能施展个人才华、干出一番大事的职位。我十分珍惜组织上给我的机会,决心当一个优秀的县委书记,不管以后能不能得到提拔,我都要把才能贡献出来,这是我最大的追求。因此,我根据本县实际,挖潜革新,引进资金,扶持企业,使全县经济建设跑步发展。看到企业不断发展,不断增效,我感到很高兴。尤其是当一些企业取得了好的效益,送给我一点钱,或在逢年过节看望我表示感谢时,我更感到自豪。既然企业发展了,有了好效益,对于他们送来的一点钱,我收得心安理得。这就是我的价值理念。

  我原来认为自己这个县委书记当得很成功,可现在才意识到自己这个县委书记当得很糟糕。作为县委书记,为群众谋福利是职责,收受人家的钱物,是受贿,是犯罪。

编辑: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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