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案《质量鉴定报告》网上公布 肇事三菱跑车多处改装 针对庭审时被告人罪名为交通肇事罪———
2009年5月7日20时许,年仅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在杭州市区穿越斑马线时,被一辆飞驰的三菱跑车撞死。其后杭州当地警方认定肇事司机胡斌驾驶时速为“70码”,引起舆论哗然。
7月15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杭州闹市飙车案,未当庭宣判。昨天,谭卓的父亲谭跃在论坛发表了对此次庭审的看法,其中披露了部分庭审内容,并将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受西湖交警大队委托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公布。谭跃表示,已经将《对儿子谭卓被害案庭审的几点看法》一文在庭审的次日交给了法院。
■谭跃发帖披露部分庭审内容
坚称肇事者飙车危害公共安全
谭跃在帖文中指出:庭审调查证明,胡斌及其同伴5月7日晚在杭州市城市主干道相互追逐、相互穿插、高速行驶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不争事实。这一点被众多的录像监控资料、胡斌及其同伴的证词和其他目击证人的证言所证明。
谭跃在帖文中透露:胡斌在供述中说,事发时他并未注意斑马线,而是只注意了左边同伴的车。谭跃认为这就更加证明了他们相互追逐事实的客观存在,也证明胡斌及其同伴的行为是一种极其危险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网上公布《质量鉴定报告》
质疑车速测算方法是否科学
在昨天发表的帖文中,谭跃还公布了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所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报告显示肇事车有11项改装。记者从这份鉴定报告中看到,专家组是根据监控录像记录的车行时间、距离、被害人的身高等数据进行计算的,肇事车在通过路口时只用了1.64秒,鉴定结果显示,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为每小时84.1公里到101.2公里之间。
谭跃则认为专家组对速度的测定方法不科学。他认为,测定事故车速时既没有考虑肇事车的刚性指标和受损情况,也没有考虑受害者的体重因素和撞伤程度,更没有考量它们与速度的相互关联。
他还质疑,专家组的专家包括汽车、内燃机专家,甚至还包括汽车维修技师,但唯独缺少“车辆速度测算专家”,“专家组”在庭审时称有两名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专家,谭跃认为,“交通事故处理专家”不能等同于“车辆速度测算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