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机费、开瓶费、信用卡全额罚息……经过两个月的消费者举报和评选,21日上午,由广东省消委会、羊城晚报和南方电视台共同主办的“消费与发展论坛暨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发布会”,首次公布了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羊城晚报》4月21日)
确实不排除少数潜规则专门奔着打法律擦边球而来,但并不是所有的潜规则都钻了法律的空子。事实上,随着法律的不断建立健全,仅从立法层面来看,不可能有太多的空子可钻。再者,如果法律法规执行有效,市场竞争必然充分,这种实质是抬高消费成本的潜规则理当没有多大生存空间,然而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潜规则几乎遍布各行各业呢?简而言之,潜规则的大量盛行,恰恰反证出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主要社会秩序调整机制的显规则的无力。
以开瓶费为例,按理讲,自带酒水的成本消费者已经埋单,如果不是顾客要求的额外服务,餐饮经营单位并没有提供任何成本,收取所谓的开瓶费,明摆着是一种霸权行为。按理,行这种恶劣行为的企业会因此引来客人的反感,若行内其他竞争者反其道而行之,会成为一个竞争优势,遗憾的是,这样的结果没有出现,开瓶费反倒成为行业相互仿照跟进之处。坏的未受到及时惩罚,且频繁得利,好的便难以坚守。更主要的是,一旦这样的行为被打上所谓的潜规则标签,执法部门似乎更加无计可施,除了默认还是默认。
许多潜规则绝不是一蹴而就,大多都经历较长时间的蔓延。在此期间,行业管理部门到底是毫无察觉,还是熟视无睹,任由这些“地下交易”的猖獗发展至而公开化呢?即便有的潜规则确实存有钻法律漏洞嫌疑,执法部门是否就这些现象及时上报,引起立法或司法解释部门的重视,通过完善法律或司法解释杜绝潜规则的蔓延呢?(几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