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广州市培正中学今年12月创校12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历经6年多围绕“培正”商标权属争议最终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3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广州市培正中学对“培正”商标拥有在先权利,撤销广东培正学院(原民办培正商学院)抢先注册的第1475419号“培正”商标。
这也是广东省首宗涉及名校商标权案件官司。
昨天下午,广州培正中学召开了“"培正"商标终审判决结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述行政判决结果。据悉,本月6日,校方还将在香港召开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