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弹衣书记”案引发余波
黄金高被关3年后,离婚18年的前妻受到牵连,她的房产面临没收
距2月27日召开的听证会已过去半个月,54岁的福建莆田妇女黄秀珠及其亲属,仍在忐忑中等待福建南平中级法院(下称南平中院)的裁决。该裁决将决定,他们主张产权的三处房产,是否将会被视为原福建省连江县县委书记黄金高的个人财产而被法院没收。
黄秀珠是黄金高的前妻,二人于1977年在莆田结婚并育有子女。
但早在1991年即离婚。
黄金高于2004年8月11日投书人民网,揭露福建一起难以深入查处的腐败案件而闻名全国,因经常被恐吓,他出门总穿着防弹衣,被称为“防弹衣书记”。黄在信中说,为查案他受到生命威胁并不感到意外,但得不到上级和有关部门支持,令他深感困惑。特别是在查办该案过程中,不断有各种阻力进行干扰,似乎有一张看不见的大网,试图盖住这个腐败案件,这种政治漩涡令其困惑难解。
该信刊出三天后,福建官方网站刊登了《福州市委市政府正面回应黄金高致信人民网事件》等九篇批判黄金高的文章,认为黄金高所讲问题不实。随后被福建官方定性为“不讲政治,不讲大局”;后又在当年年底因涉嫌腐败,被福建纪检部门“双规”。
包括已离婚十余载的黄秀珠、黄秀珠和黄金高的子女,以及和黄金高稍有关联的诸多人员,都被卷入该案。很多人被调查甚至羁押,其中不少人还被查抄了资产。黄金高本人于2005年11月被南平中院认定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金高案因折射出中国官场生态和法治困境而影响深远。就在黄金高已经入狱服刑近三年、该案渐渐淡出舆论视野时,南平中院于2008年10月启动了对其财产刑的执行,查封了三处房产。被查封的三处房产的产权人,是迄今已与黄金高离婚长达18年的黄秀珠及其亲属,他们对此提出异议。南平中院于今年2月27日召开“财产刑执行案外人异议听证会”。
这场由黄金高案引发的后续风波,凸显中国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中的许多法律空白,也充分展示了财产刑执行与私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之间的矛盾;尤其是颇具中国特色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刑罚是否应当取消,也引发理论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