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市襄城区卧龙镇某小学教师李某,对学生施以小恩小惠诱惑,借机先后奸淫21名小学女生。由于受害人多顾及“名声”及李某威胁,以致李某的“兽行”持续3年才被揭发。昨日,记者获悉,该市襄城区卧龙镇某小学教师李某,因强奸罪一审被襄樊市中院判处死刑。
家长报案,女儿被老师强奸
现年50岁的李某,原是襄城区卧龙镇某小学教师。2007年4月,一受害学生的家长向襄城警方报案,称其女儿被李某强奸。此案引起了当地警方高度重视,并立案侦查,李某的罪行逐渐水落石出。
据了解,李某在担任教师期间,曾有人反映他强奸女学生的传言,但缺乏相关证据以及受害人“怕丢脸”不愿举证,使得李某的行为没有被深究。
根据李某本人的交代以及受害人的举报,警方发现受害女生多达数十人,时间跨度长达3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