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了20多年后,赵C没想到自己极富个性的名字会带来一场官司。2月26日晚,引起广泛关注的江西“赵C姓名权”官司由江西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赵C”,这个极富个性化的名字将被放弃。
但是,其留给社会、法律界的诸多思考却没有结束。
赵C要改名 无言的和解
2月26日下午,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聚集着来自全国10多家媒体的数十名记者,“赵C姓名权”官司二审正在这里进行。
经过3个多小时激烈的法庭辩论,最后,在法院的反复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法院二审终审裁定,撤销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
今年23岁的赵C是江西鹰潭人。1986年出生后,公安部门为赵C进行了手工的户籍登记,2005年又用“赵C”一名在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成功申请办理了第一代身份证。2006年赵C在进行第二代身份证更换时,月湖分局告诉他,“赵C”一名无法录入统一的户籍管理系统,要求其改名。
赵C的父亲赵志荣认为,公安机关要赵C改名,侵犯了公民的姓名决定权。2008年1月,赵志荣作为儿子的委托代理人将月湖分局告上法庭。2008年6月6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C胜诉。
“赵C赢了官司”,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更有人表示要效仿赵C,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回姓名权。此前,全国其他地方一些诸如“周E”“胡D”等姓名,都被公安机关拒绝登记。
2008年6月,月湖分局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双方都围绕200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规定进行当庭辩论。规定说:“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赵志荣认为,赵C的“赵”是规范的汉字,名“C”既是英文字母,又是汉语拼音,也是一种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因此“赵C”的姓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月湖分局认为,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赵C”中的“C”非“规范汉字”,也非“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从立法原意上讲,“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仅指阿拉伯数字的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