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行窃,妻子协助转移赃物销售赃物的雷玉朋、赵风琴夫妇,2月5日,经巴林左旗公安局提请,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已批准逮捕。
据巴林左旗农民检察院介绍,犯罪嫌疑人雷玉朋、赵风琴二人系巴林左旗十三敖包镇丰水山村农民,自2006年11月27日至200
8年5月12日期间,被告人雷玉朋分别在其妻子赵风琴和女儿雷某某协助、参与下,在巴林左旗乌兰大坝苏木好不高嘎查、十三敖包镇乌登村、十三敖包镇郑家段村徐垦沟屯、白音诺尔镇、查干哈达苏木等地,分7次盗窃7家价值8.43万元的20头牛、4匹马、5头驴,销脏至沈阳市,得款挥霍。犯罪嫌疑人雷玉朋、赵风琴因盗窃罪曾被法院判处不同的刑罚。巴林左旗公安局侦破该案后,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月5日对犯罪嫌疑人雷玉朋、赵风琴批准逮捕,并建议公安机关对二犯女儿雷某某通过必要的行政手段予以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