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在庭上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要好好学习法律。海法宣/摄
被炸成碎片的信,是由警方一张张粘回去的。通讯员 海法宣/摄
广州125路公交车爆炸案一审开庭,嫌疑人强调自己试图报警阻止爆炸
去年引发社会关注的广州“8·21”公交车爆炸案昨日上午在海珠区法院开庭审理。一男子将自制的定时炸弹放到了125路车上引爆,目的竟然是因为想逼广州某报透露六合彩“特码”。为了达到目的,他甚至写信以市民安全为要挟,要求市长张广宁对该报社施加压力。昨日,该男子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但他强调自己试图阻止爆炸,下车后立即报了警。
而辩护人则提出对其精神状态做司法鉴定。此案将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
黄新,男,25岁,汉族,广西宾阳县人,文化程度初中。曾经在2007年因为盗窃被判处了5个月的拘役。据海珠区检察院指控:黄新因诸事不顺,为发泄其对社会的不满和威胁广州某报社透露六合彩"特码",于2008年8月21日15时许,将一个带定时器的爆炸装置,放入一辆车牌号为粤A51788的125路公共汽车的左后轮处座位下。16时许,当该车行驶至海珠区燕翔路段时,爆炸装置发生爆炸,车板被炸开一个23×12CM的洞,车上司机古某某及唯一乘客刘某某均无受伤。同月22日7时许,黄新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在其暂住地本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二队7号303房缴获另一个带定时器的爆炸装置。
炸不了报社就炸公交
黄新在检察院的供述显示:他本来是想把炸弹放到广州某报社,威胁其透露六合彩密码,但由于不知道该报社的地址,又不想就此罢休,就想放到公交车上威胁该报。他坐在江边给张广宁写了一封信,希望张广宁向该报施压,并扬言要是得不到“特码”,就要在公共场合引爆炸弹。黄新还在信上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写好信后,黄新上了一辆125路公交车,将炸弹放在左后侧的座椅下,信放在炸弹上。坐了一站后,黄新下了车。他先打了110,称一辆125路公交上有炸弹。还用手机发了两个短信给广州某报社,想通过放炸弹在公共汽车上来威胁报社。
爆炸发生之后,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在宿舍抓住了黄新。2008年8月22日黄新被刑事拘留,9月4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月5日被逮捕。
黄新还提到有一次他到某银行取600元钱,但从ATM里吐出的钱竟然有5张都是假钞。他马上报了案,但工作人员的态度很差。黄新就想去炸ATM,后来考虑到有摄像头,就放弃了。此外,黄新追求一名女同事被拒,情感上也感觉受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