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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腐败窝案:巨贪官员终落马

  11月20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南郴州腐败窝案一审宣判,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长周政坤、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分别被判死缓、无期徒刑、死刑。

  法院认为,李大伦受贿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当判死刑,但其在“双规”期间如实交待了大部分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且退缴全部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具有悔罪表现,可不立即执行死刑。周政坤能配合侦查机关追赃,该案大部分赃款已追回,故判无期徒刑。曾锦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故判死刑。

  曾锦春: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

  曾锦春收受贿赂资金数额之巨,让他“赢得”了“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的称号。“每天的不合法收入达到了2万元,这在人均年收入并不高的湖南省,是天文数字。其非法收入足够支持数千名穷困学生接受教育。”曾锦春的贪婪可谓“罄竹难书”――对他的一审判决书仅正文就超过360页,判决书里列明的行贿人就达44人,共计195单。据法庭上公诉人的陈述,曾锦春的受贿金额几乎与其故乡汝城县的全年收入相当。

  公诉方宣读的起诉书显示,曾锦春喜好收现金,绝大多数行贿者都是提着数十万现金直接进入曾办公室当面交给他的。起诉书称,一个叫首清文的矿主共贿赂曾锦春共计人民币710万元。曾说,首每次送钱都是提着一个编织袋,里面装着现金,最高一次是50万元。

  有郴州市官员称,曾锦春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知道现金比银行转账安全稳妥,行贿者都知道他的这个习惯,所以用编织袋装现金,这样就算有人看见,也只会猜测是土特产等物,不会想到是一叠叠的现金。

  起诉书还显示,郴州官场系列腐败案中,曾锦春和李大伦两人的腐败范围并非只是前者垄断郴州矿业,后者垄断市政工程。曾的犯罪事实也包括插手许多工程,以及买官卖官。对于势力范围的相互渗透,曾锦春和李大伦是相互知情的。公诉方说,2000年,李大伦把曾锦春安排兼任监管市政工程的领导岗位,在曾锦春的监管下,两人大肆插手项目工程。

  众多个案可以表明:曾锦春简直是不法商人的挚爱―――只要给钱,曾书记啥活都能干,且服务踏实高效,绝对物超所值。

  2000年7月,曾锦春收受一个叫黄生福的矿主50万元,帮助黄取得荣福煤矿的租赁承包合同,让人吃惊的是,当时黄是曾正在查处的一起受贿案的行贿者。黄生福和彭北京合作开办水泥厂,后来黄生福要求退股由此产生纠纷,官司一度打到最高法。之后,曾锦春屡次利用特权帮助黄生福对付彭北京。

  2002年4月14日,曾派出公安、纪委数人陪同黄生福的人动用侦查手段在广州拦截彭,用枪逼着彭就范,并将其戴上手铐带回郴州“双规”,6个人轮流审讯其是否给领导送过钱。8天之后,曾叫彭北京拿出9000多元生活费,在宾馆结账走人。不久,曾锦春坐镇宜章县驱使郴州市法院执行局绕开清点评估程序,直接将彭北京等人赶出工厂,并将这个价值超过5000万元的水泥厂的整体九年租赁经营权以580万元拍卖,接手者正是黄生福。起诉书表明,黄一共送曾人民币244.2万元。

  “曾锦春‘用足用活’了他手中的权力。”摊开曾案卷宗,可清晰看出其“猫爱上老鼠”甚至变成“老鼠”的轨迹。矿山、基建、政法、银行、组织人事……几乎所有领域都能看到曾锦春收钱的手。

  2006年9月19日,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专案组实施控制。郴州市民在得知此消息后,全城游行庆贺,“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

  周政坤:受贿千万的党委书记

  原郴州市市长、后担任湖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的周政坤在当选郴州市市长的时候,曾对郴州市的市人大代表们说,他要廉洁从政,如不信,“请全市人民盯着我!”从2003年3月起,周政坤升为郴州市长,与时任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搭档。

  就是这个口口声声要“要廉洁从政,请全市人民盯着我!”的市长大人,背后里却干着不光彩的勾当,2002年,围绕玛瑙山矿的产权变化,时任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市长周政坤、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因各自支持一方企业,而介入“玛瑙山矿之争”。为自己谋求个人私利。

  郴州素有“中国有色金属之乡”、“湖南能源基地”之称,而玛瑙山矿是一家国有大型市属骨干企业,富产铁,锡,铋,铅锌矿。在这个玛瑙山矿区的周边,分布着大小数十个私营采矿点,珍贵的国有矿产资源早已沦为当地私营矿主的美味佳肴。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在玛瑙山矿区开采矿藏的每个私人矿主背后都有形形色色的权势人物充当保护伞。

  2001年,时任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支持的珠海派安发展有限公司与玛瑙山矿签订了合同,不但获得玛瑙山黄金矿段的探矿权。颇具戏剧性的是,同时介入该矿探采的企业中,还有市长周政坤支持的一周姓老板,以及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支持的郴州宏达选冶有限公司。

  围绕玛瑙山矿的产权变化,时任郴州市委书记的李大伦、市长周政坤、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各自支持一方企业,介入“玛瑙山矿之争”。在这场争执中,一位被革职的村书记周化良逐级上访,最终引起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层重视,周政坤、李大伦涉嫌受贿的行为亦因此进入纪检部门的视线。

  2006年6月1日李大伦被湖南省纪委正式“双规”调查,同年的9月19日,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专案组“控制”。

  2007年3月27日,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所操控的“天湖爆炸案”中,牵扯出来的还有郴州市的两名副检察长及另外一名重要官员――郴州市前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清江。“郴州窝案”同时涉及当地158名党政官员和商界人士,从而引发了郴州整个官场的大地震。并于日前最终牵扯出调出郴州三年多,并且已担任湖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的周政坤。据了解,周政坤除在“玛瑙山矿之争”为自己谋取私利外,周还涉及参与云南某锡业公司收购湖南郴州矿区事件。

  如今,这个曾“请全市人民盯着我”的前市长,终于被人民盯着走上审判台。

  李大伦:人不如其文

  李大伦,57岁,湖南桃源县人,湖南大学MBA工商经济管理研究生,自诩为文人,喜写诗,著有诗集《岁月如诗》,独爱《爱莲说,,最欣赏的一句话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李大伦最后一次挥毫,是2006年5月,载于《郴州日报》,题目《难得清醒》。此文背景是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被宣布“双规”当天。李大伦时任该市市委书记。文中之意是,你雷渊利真糊涂,竟然如此贪!我李大伦为官还是比较清醒的。

  李大伦有两篇写茶和酒的散文,一篇叫做《茶话》,另一篇是《酒的随想》。如果单从这两篇文章,可以看出李大伦性格应属于恬淡内敛。但从他1999年主政郴州后的口碑而言,很多人表示了他“人不如其文”的感受。在郴州很多官员的记忆里,李大伦有着“霸道”的名声:“每开会必骂人,只不过鲜有脏话”。在“嘉禾拆迁事件”中,“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狠话闻名全国。这句话的原创者即为李大伦。知情者说,李大伦习惯了“一把手”的感觉之后,脾气大,待人严苛,办事不走程序,有时候甚至刻意做秀。2003年,李大伦在辖下安仁县调研工作。李大伦上面讲,一些人台下讲。发言完毕,李亲自走到台下欲发作,正巧看见一位乡政法委书记在会场打哈欠。“你打瞌睡吧,我现在就撤销你的一切职务。”李当面直斥。第二天此事被当作典型放在《郴州日报》上通报。但真相却是这位政法委书记前夜加班工作,一宿没睡。李得知事实后仍不置可否。还有一次,市委一位秘书在给李准备的发言材料中打错了一个字,令李在会上出丑,也被撤职。一位刚刚上任22天的县委书记,到李大伦这里反映时任副市长雷渊利的问题时,被李大伦痛骂:“你他妈的还管到市委头上了”之后,这位县委书记被调任偏职。这句话也是唯一有记载的,李大伦骂人带脏字的语言。他的文人形象被彻底打破。

  而在有关部门查处他的赃物时,其“恬淡”也被尽扫一空。据当地知情人士介绍,首日到李大伦家搜查,赃物装了两车。搜查所获的古董,每一件都用木条钉成小木盒盛装,盒子钉了约200个左右。查抄的物品中包括爪子由纯金打造、30多公斤重的玉麒麟,张大千、黄永玉等名家的字画,美国开国时期的连号一元纸币,另有两块贵重的石头,因为过于沉重没能搬走。

  李大伦曾特约余秋雨做客郴州,其间大谈文化建设。而实际上,他所主张的城市文化建设有些甚至让人啼笑皆非:李大伦喜欢推行自己的城市建设思路,“用5~7年时间再造一个新城区”。他在一次会议上又说出了一句名言:“悠悠万世,惟有项目最大。”下属官员们渐渐投其所好,使得郴州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地貌:广场奢华巨大,经典建筑的仿制品甚多。在永兴县担任县委书记时,雷渊利实施了“十大工程”,其中最有影响的就是“人民大会堂”。这个建筑不仅外形与北京的同名建筑相似,而且设置诸多会议厅,分别按照各乡镇名称命名。桂阳县2002年建造欧阳海广场,占地101亩,号称湖南第一广场。在郴州市区,最大的广场为五岭广场。这个造价8300万元、以“神农作耜”雕像为标志的广场铺展在新建的市政府大楼前。当地官员说,市政府大楼前的沟渠一度建起几座桥,与天安门前的金水桥一模一样。郴州市政府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他之所以如此大搞城市建设,是为了从中捞钱。

  其实,从检察机关的公诉材料上可以看出,李大伦不仅染指建筑开发,煤矿和卖官也成为他主要的“收入来源”。稍后几年中,李大伦一发而不可收拾。他的常德“文友”邢立新,承包了桂阳到嘉禾的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李大伦甚至直接打电话给市交通局长,要求对方追加1000万元的工程预算。他的另一位朋友,承接“兴隆步行街项目”的常德同乡张锡明,也同属于他的“势力范围”。正是在这两位朋友的“鼎力协助”下,尤其后者因巨额虚假注资、抽逃资本,而为李大伦政治生涯制造了“滑铁卢”。

编辑:姜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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