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们的家事,五任所长没少操心。今天,咱哥俩就以茶代酒,敬全所民警一杯……”2009年元旦,在福建省上杭县公安局蛟洋派出所新年茶话会上,塘下村两位中年汉子邹某德和邹某良举杯同饮,一笑泯恩仇。
因地基纠纷,俩家人16年来纷争不断甚至大打出手。所里民警和有关部门虽竭力化解,积怨还是没能消除,双方为了一棵柿子树这样的小纠纷就会闹到法院打官司。2008年8月25日11时许,俩人又发生扭打,邹某德断了两根肋骨,被鉴定为轻伤。因邹某德此前劳动时刚摔断过一根肋骨,扭打时又是双双从房前坡地上滚落,伤情责任认定极其复杂。邹某良被刑拘后因证据不足无法移送起诉,而邹某德医药费花掉一万多元,对方分文不给,于是不断上访。所里民警每天跑十几公里上门做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工作,并动员村干部、双方亲戚朋友一起劝说。由于邹某德在厦门打工的女儿情绪强烈,民警又专程远赴厦门与其促膝长谈。三个多月时间里,民警做通了双方大家庭共20几人的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俩位当事人由仇视到自责到表示愿意互相退让。在民警主持下,邹某良自愿付给对方医药费一万元,双方还把隔在房前坪地上争议最大的围墙拆除,两家人从此连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