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2岁的姜堰人张某伙同河南籍李某,2008年12月1日来到泰州海陵区河边一住家船上,撬锁窃得现金600多元。两人归案后,民警调查后惊讶地发现,失窃船主竟是张某的准岳父!张某被拘留释放回来后,女友就和他提出了分手。
2008年12月1日上午10时许,泰州市海陵水警大队接到报警,辖区内河边一住家船现金被盗,大队长朱亚飞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经勘察发现,船上除放现金的柜子被撬外,其余均未受损。民警推测这很可能是熟人作的案。通过调查失主及走访邻居船主,民警很快在附近抓获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今年19岁,河南汤阴县人,曾因盗窃被治安拘留,一次偶然的机会和姜堰人张某相识。李某交代了2008年12月1日上午10 时许,由他“望风”,张某上船窃得船主600多元钱的犯罪事实。民警通过网络和警务平台等科技手段进行布控,于12月7日21时在该市坡子街网吧将张某抓获。
让人惊讶的是,嫌疑人张某正和船主的女儿谈恋爱。常到船上做客的他,看到“准岳父”常把钱放一只柜子里,一时“手紧”便想到先“借”点花花。张某最终被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同伙李某因有前科被劳动教养。为张某之龌龊行为所不耻,其被释放后船主女儿便向他提出了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