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百姓》杂志
通江“诗案”
厘清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的界限已经刻不容缓,因为它事关公民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否则,随意以涉嫌侮辱诽谤追究公民的法律责任、肆意借助公权力对公民实施打击报复的现象将会层出不穷
吴正春的一首七律“打油诗”,使川陕交界处的国家级贫困县通江县“一夜成名”。
吴正春为这个难得的“名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通江县公安局认为他“公然侮辱县委书记范申华,其行为已经构成侮辱”,因此对其做出了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通江县纪委在对吴正春做出“留党查看两年”处分的同时,还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罢免了他的县人大代表资格。
2008年11月23日,大病初愈的吴正春正式向通江县公安局的上级公安机关巴中市公安局提起了行政复议的申请,要求巴中市公安局撤销通江县公安局对他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在通江‘诗案’中,还没有最后的赢家。” 吴正春在向巴中市公安局递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同时,即电告《百姓》,他已经聘请了律师,并做了行政诉讼的准备。
“领导形式主义”引出打油诗
“对于范书记的一系列做法,我是从希望到失望后,才有了群发‘打油诗’的冲动,” 吴正春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范书记能认真对待我们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也不会引发通江“诗案”轰动全国。
2008年8月20日,范申华正式调任通江县任县委书记,同月26日,范书记就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会议要求县级各机关抽派干部150人,组建“联系群众工作队”到乡、镇,乡镇全体干部深入村社,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群众工作。同时,通江县委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将会议精神发到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吴正春系该县至诚镇人民政府的干部、县人大代表,他负责联系该镇尖山坪的群众工作。8月31日,吴正春通过对尖山坪的群众进行走访之后,发现了许多新问题。
“我作为一个县人大代表,具有25年党龄的老干部,有责任也有义务,把这些问题及时汇报给范书记,” 吴正春说,他给范申华打了三次手机,但他都没有接听,我工作这么多年,县委领导不接我们基层干部电话,这还是我第一次遇到。
吴正春说,他主要想反映开展群众工作不能搞成一种形式,开展农村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农民过上好日子,县委应该出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优化发展环境等相关举措和政策。解决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发展问题,要解决发展问题,就必须要出台这些刚性的、科学的、有指导意义的大纲。
还有,为期四个月的“开展群众工作活动”提高了行政成本,使各机关以往正常的工作秩序发生紊乱。开始群众工作本来就是各乡、镇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则成了应付县委的检查。“四个月的群众工作活动结束,将增加150万元的行政成本。”吴正春说,这些支出都由县属各大局来支付的。
“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与其搞这样劳民伤财的做秀,不如把这些资金利用起来,让各大局对口联系一些贫困乡、镇,为老百姓做几件实事。”吴正春说,如果我是县委书记,肯定要务实而不务虚。
在三次不接听电话的情况下,吴正春将这些意见以短信的方式汇报给了范申华书记,但依然没有得到范的任何回复。
于是,在2008年10月15日,吴正春编写了这样一条短信发给了县委书记范申华:“尊敬的范书记,您连我们的电话都不接,难道您就是这样开展群众工作的?”范申华依然没有回复。
关于县委书记范申华不回吴正春短信和电话的问题,通江县委宣传部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解释:“通江县有74万人,县委书记不可能给每个人都回电话。基层有情况要向上级反映,应该按照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层层汇报,而不应该直接找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