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闻>法制看点>>正文

当庭翻供 黑龙江4刑警涉嫌刑讯逼供案八年陷迷局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朱松岩案发后已升职

  2007年,朱松岩被评为绥化市公安机关“十大优秀警官”

  在四名涉案警察中,朱松岩的职务最高。

  今年42岁的朱松岩,被捕前已是庆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案发时,他是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朱松岩的一位亲戚称,朱松岩毕业于黑龙江警察学校,是县公安局里不多的正规警校毕业生,破案能力在局里数一数二。2007年,朱松岩被评为绥化市公安机关“十大优秀警官”。

  这位亲戚称,朱松岩在被抓前实际已升任刑警大队大队长,“任命已经下来,只是还没来得及正式宣布”。

  在这位亲戚看来,朱松岩之所以突然被查,是因为该县公安局内部有人想趁机“整倒”他。

  对此说法,庆安县公安局方面拒绝回应。

  朱松岩还有一个“对头”,被认为是隋伟忠———庆安县检察院检察官。朱松岩的亲属称,隋伟忠曾因嫖娼被朱松岩的手下发现,隋因此报复坚持查他的案子。

  朱松岩的辩护律师也指出,侦查一开始,朱松岩就提出要求隋伟忠回避,隋一直未回避。

  对此,隋伟忠称,“嫖娼”一说没有根据,也不是事实,他与朱松岩无怨无仇,只是奉命“秉公办案”,而且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并不构成回避必须。

  警察和家属曾想“私了”

  双方协议,一次性付清2万元“生活费”后,家属同意不再上访告状

  当然,在公安局内“人缘不错”的朱松岩,不乏为他“两肋插刀”的兄弟。

  了解内情的检方人士介绍,2002年,在李树峰持续上访的压力下,该县检察院领导找到县公安局,“赶快赔钱,要不我们压不下去了”。

  李树峰说,当年2月,朱松岩通过他的一位在庆安县法院当领导的远房亲戚作为中间人,找到他,希望“私了”。

  李树峰记得,2月5日,时任庆安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张广富(2008年2月退居二线)和朱松岩一起到同乐乡派出所,找到他,双方签订协议:一次性付清2万元“生活费”给李福祥的母亲,李树峰同意从此不再找任何部门上访告状。“见证人”一栏是张广富的签字。

  李树峰说,有了这笔钱后,他继续上告。

  这件掺和了庆安县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人士的“私了”协议,最终未能私了这起命案,结果成为证据之一,出现在了11月24日的法庭上。

  而此前的10月28日,检察长赵德贵遭袭案告破。涉嫌雇凶伤害赵德贵的,就是张广富。张广富被拘后曾供述,他是要为手下兄弟朱松岩等“两肋插刀”。

 

编辑:李敏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