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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罚款与习惯性捏软杮子

  今年39岁的成先生是铜川人,在陕西蒲城一工地打工。11月23日上午,他到渭南办事,早上在市公安局附近的民主路上购买了一件防寒服,晚上就被蒲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拿下,并处以1000元罚款。(12月9日华商报)

  当下,一些手中握有点执法权的机关和个人一向有两个不太好的习惯,一是喜欢罚款。河南南阳市民任超奇因电脑中藏有黄片被罚款1900元;而在南昌打工的张先生租了一本网络小说在火车上看,却被乘警认定为“运输淫秽物品”,被罚了200元……快到年底了,有些单位想给大家发些福利,也通过这条道。当然后者只是个人臆想,未经公开证实。可是,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善和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执罚经济”渐成历史,“罚”字不灵了。仅从蒲城县公安局这一个例来看,如果撂在以前,成先生的1000元,罚就罚了,谁敢说个“不”字,上哪喊冤去?

  也许是时代不同了,对于成先生的1000元罚款,罚者自身就底气不足,罚款名目也一时三变,从“穿假警服”,到“涉嫌嫖娼”,再到“暂扣”,罚则被他们运用得如此“灵活”,不得不让人叹为观止。可怜的是成先生,在大冷的冬天里,却被勒令脱去用来御寒的“警服”,这哪有一点人性化执法的影子,如果不是凭着喝了点酒撑着,只怕早如“卖火柴的小女孩”,被冻僵了。

  与习惯性罚款相伴相生的,则是他们的第二个习惯:捏软柿子。柿子必然拣软的捏,这样才捏得安全,捏得踏实。在这起事件中,蒲城警方“执罚”的企图已经昭然若揭,欺软怕硬也成了他们的习惯。且看,如果真是严格执法,就不该只拿普通百姓问事,那个卖假冒警服的店主和那个按摩房的老板,才更值得追究。可惜,假冒警服店就开在公安局附近,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却被他们“忽略”了,说是无意,大概无人相信。出现这种情况,无疑给人留下猜想的空间,要么是那些老板财大气粗腰杆硬,要么与公安人员藕断丝连关系铁,要么是公安部门与之有着不可告人的肮脏交易?据此前报道,色情发廊开到政法委楼下,“小姐办公室”开到派出所楼下,少数部门长期行政不作为,或是执政不力、执法不严,甚至“投鼠忌器”、网开一面、欺软怕硬,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可喜的是,习惯性罚款也常遭遇“习惯性流产”,此前任先生被罚的1900元、张先生被罚的200元都如数退了回来,而成先生这1000元,蒲城县公安局也表示只是暂扣,随后还会还给他。看来,软柿子也有烙牙的时候。

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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