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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11岁儿童盗窃近6万 一周挥霍近3万

  10月25日,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重大盗窃案件。作案嫌疑人是3名平均年龄为11岁的儿童,而且在作案后一周内竟然将盗取的现金挥霍了近三万元。

  10月19日上午,阿克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接到托某报警,称其停放在阿克苏市小南街某家属院车内的包被盗,包内有现金5.8万元、白金项链一条。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过缜密侦查,民警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为3名儿童。10月25日,民警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了解,3人盗得阿某的包后,分别买了手机,经常去网吧上网,大肆挥霍,一周内花去2.8万余元。目前,警方已经将剩余赃款追回。由于3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为11岁,不够刑事责任年龄,警方批评教育后交其家人严加管教。亚心网

编辑:袁利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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