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站>湖南新闻>正文

长沙公安交警十项便民措施及相关解释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长沙公安交警十项便民措施及相关解释
  
  一、在车管所全面实行“一窗式”服务,所有窗口均可受理各类车管业务,业务流程实行内部传递,办结后告知办事群众,不需群众往返于各个业务窗口。
  
  解释:从今年8月1日起,将首度在车管所万家丽综合分所试点,就机动车业务流程进行调整,增加业务功能,优化服务措施,率先在全市推出车管综合业务“一窗式”服务工作模式。对万家丽综合分所原有的驾驶证补证、换证、年度体检、车辆安全性能检测以及小型类机动车的注册登记业务进行调整,窗口实施一窗式综合服务。即:每位前来办事的群众不论走到那个窗口,只要万家丽综合分所拥有该项业务职能,窗口民警均能办理,不需要群众往返于窗口与窗口之间,包括受理、交费、制证、签章等,一个窗口就能办理先前两、三个窗口的业务。
  
  根据规划,一窗式服务模式在万家丽综合分所实施后,将相继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由5选1增加为10选1。
  
  解释:现行的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是按照公安部91号令的规定,进行5选1。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8月1日起,提供10选1,使群众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有更多的选择。
  
  三、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解释:根据公安部91号令的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为了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将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办理登记业务时,需一次性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明(或机构代码证)、购置附加税凭证、检车表(需要检车的)、交强险等手续。
 
  四、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办理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并在车辆检测时主动通知无登记证书的车主办理登记证书。
  
  解释:未领取登记证书的车主,前来办理补办登记证书业务,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但必须由车主本人办理。在办理检车业务的时候,如果发现车主未办理登记证书,由工作人员主动告知车主,前来办理登记证书业务。
  
  五、对驾驶人科目一(理论)考试不及格但成绩在80分以上的,科目二(桩考、场内路考)考试不及格的学员,符合公安部91号令规定条件的,准予当天补考。
  
  解释:每个科目申请考试并缴费一次,有二次考试机会(含考试1次,免费补考一次),如补考未合格,须重新申请考试并缴费。如当天未补考,下次参考,视为使用上次的补考机会,补考仍未合格,当天不能再考,必须重新申请考试。
  
  对参加科目一考试80分以上准予当天补考一次,是因为80分以下的学员补考合格难度较大,所以不安排80分以下学员当天补考。

编辑:袁利湘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资讯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