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个别地方应对不力
上述进步正在通过中央意志逐级传导到地方。但各地落实的情况仍有不同,在有关受访专家看来,近期个别地方政府处置突发群体事件时,仍出现诸多失误,引发群众不满,导致事态的升级。具体而言,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草率作出结论,容易引发不满。如近期某地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没有对死因深入调查,就草率作出“自杀”结论,引起家属不满。调解时,公安局的领导一口咬定是“自杀”。在此期间,当现场围现人员逐渐增多时,警方没有维持秩序并劝退疏导,导致围观人员越来越多,场面失控。
此外,由于预案准备不充分,在亲属同意运走尸体时,却受到其他人阻挠。地方有关部门对死者家属承诺按预定日期给出法医检查的书面结果,但到预定时刻,不但没看到结果,连人影也没看到。
其二,信息公开不及时,谣言满天飞。在事件发生初期没有及时通过当地电视台等有效渠道及时公布有关信息。而当网上出现种种猜测后,又没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不少群众相信了网上说法,小道消息占领了市场。
其三,在第一时间,相关领导没有和群众直接交流,没有出面安抚,导致事态逐步升级。
“就在几天前,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圆满处置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我负责接待,和上访群众面对面地交流了5个小时左右。开始时群众情绪激动、恶言相向,随着交流的不断深入,有群众帮着我维持秩序,帮着我说话,最后达到互信互谅,事情也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东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温长军说:“事实证明,处理类似事件,必须尽可能增大工作的透明度,和老百姓面对面交流,换位思考。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积极回应他们的问题。中国的老百姓是通情达理的,你的工作做到位,他们绝不会无理刁难”。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来发生的某群体性事件,“在长达80个小时中,没有见到当地主要负责人出面,看不见他们的身影,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事件拖宕这么久,不能说跟他们不敢承担责任没关系。”单光鼐说。
其四,少数地方毒品泛滥,社会治安差,群众缺乏安全感,容易形成酿成群体事件的社会原因。
据当地政法机关负责人介绍,这一群体性事件的所在市63万人口中,2008年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953人,相对偏高。吸毒人员完全靠偷、抢、贩毒筹集毒资。事发酒店对面是美沙酮替代治疗门诊,商业街、步行街、车站、电影院都集中在附近,是涉毒人员的集中地。还有些涉毒人员有传染病不能收监、劳教,放在社会上,群众不理解、不满意,意见很大。新禁毒法实施后,对复吸人群实行社区戒毒,而目前县级市的社区功能不齐全,财政支持不足,且社区没有专职人员,无法落实,涉毒人员管理面临新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