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人条例》仍无时间表
《中国经营报》:近一段时间以来,民间借贷非常活跃,央行如何看待?央行最近正在抓紧制定《放贷人条例》,这一条例对规范民间借贷将起到哪些积极作用?估计何时可以出台?
苏宁:关于民间借贷,首先要明确,有些是违法,有些是不违法但不规范的,所谓民间融资活动无非有以下几种:一种是直接借贷活动,比如存在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借贷活动,一种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融资。
对于民间借贷活动所服务的内容,央行调查发现,民间融资主要的是支持创业。很多企业在开始创业的时候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就靠民间融资解决。民间金融还可以提供应急性资金,个人和企业临时资金需求可以通过民间金融机构来周转。民间金融还提供过桥贷款,银行贷款到期之后收回,而这时候企业仍需资金,在重新得到贷款之前这段时间的资金需求可以通过民间融资暂时缓解。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从民间机构融资后直接去搞投资,但这种情况比较少,民间金融机构对此比较谨慎。
但也要注意民间金融的一些问题,比如提供过桥贷款可以缓解企业资金困难,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贷款的风险,通过民间过桥贷款企业获得周转资金之后还了贷款,在银行账上这笔贷款是正常的,但实际上掩盖了企业有可能经营不善的情况。
所以,民间金融存在有一定的道理,搞好了是对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共同活跃信贷市场,解决了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但搞不好也会给社会造成极大伤害,央行正在研究《放贷人条例》也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使得民间融资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具体的出台时间很难说,央行还在研究并听取各方意见。
《中国经营报》: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从1月份中长期人民币贷款投向看,绝大部分贷款流向了基础设施、交通、房地产、制造业等,中小企业贷款需求仍没有得到解决。央行还会采取哪些措施,在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也支持中小企业?
苏宁:我觉得要先理解1月份的数据。最近以来,中小企业贷款增速加快,尽管如此,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仍没有其他基础设施等贷款增长得快,大量资金仍流入基建项目。我觉得这本身就是扩大内需举措的结果。扩大内需不能先把资金投入到需要流动资金的企业,而要先投资到项目上,通过投资到项目后,项目形成对投资品的需求,进而拉动生产企业生产。所以从1月份数据看,投资到国家重点项目以及基建项目的贷款增长比较快,而投资到需要短期流动资金的生产企业的贷款增长比较慢。而且,在现实中很多中小企业资金是通过票据业务来实现的。所以,1月份的信贷增长数据不能简单说明对中小企业没有支持。
但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也确实存在。我们下一步要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所采取的措施有:首先要鼓励商业银行对经营较好、产品质量较好、市场有销路、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支持,并由当地政府协调;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比如现在政策允许商业银行进行并购贷款;此外,发展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
总之,央行正在推动多种多样的方式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包括使用票据融资、推出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等。
央行副行长苏宁,1947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89年先后工作于国家计委综合司、国家计委预测中心、国家信息中心信息部;1989年至1997年任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研究司副司长、司长;1997年至1998年任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兼宏观经济研究司司长;1998年至2003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11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