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城市住房安全、城市供水用水管理……2008年,一系列与市民生活有关的法规条例进入长沙市民的视野。在长沙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作工作报告,他表示,2009年长沙将继续开门立法,为民生立法。
去年,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立法为民理念,将立法项目向民生倾斜,启动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立法程序,开展了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条例的立法可行性调研。在修订《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时,特别注重在供水安全和节约用水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制定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的过程中,常委会“开门立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座谈,举办新闻发布会、立法听证会,为审议和完善法规草案奠定了良好基础。此外,常委会在媒体上公开征集2008-2010年立法项目建议,共征集立法建议26项。
余合泉表示,2009年,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支持市政府在实施“一化三基”战略、建设“两型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改革创新,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发展战略中攻坚克难。依法加强对基础设施、民生事业、主导产业等方面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依法推进畅通、安居、饮水、环保等民生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