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闻>中国视野>>正文

发改委:强化价格监管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12月23日至24日,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及相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和价格监督检查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彭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经济形势,面对突如其来的罕见自然灾害,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灵敏反应,沉着应对,大力加强价格应急监管,全面落实价格调控措施,深入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积极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1—11月全国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5万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20亿元。2008年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全力以赴落实宏观调控措施,妥善应对突发事件,有效维护了价格秩序。今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价格总水平阶段性波动特征明显,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宏观调控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落实各项价格调控监管政策措施,突出对食品、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不执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超过限价、变相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价格不合理上涨;妥善应对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三鹿奶粉等重大突发事件,严厉打击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一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围绕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工作主题,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收费检查,突出对大型化肥生产企业执行出厂最高限价情况的检查,突出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的检查,促进了化肥价格的稳定和涉农收费秩序的规范;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检查,重点查处了有关部门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组织开展了液化气、成品油价格检查,查处了一批擅自加价、哄抬价格的案件,促使各地液化气市场价格在合理区间回落,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充分肯定;组织开展了电力价格检查,突出对差别电价、脱硫加价的检查,维护了电力价格政策的严肃性;组织开展了医药价格、教育收费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医药乱加价、教育乱收费案件,维护了患者和学生的合法利益;组织开展了电信邮政资费检查,突出对资费、套餐等内容的检查,促进了资费行为的规范。

  三是扎实推进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经过30年的价格改革,我国基本确立了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目前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放开,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与此相适应,价格监管逐步从监管价格水平为主推进到监管价格水平与监管价格行为并重,在查处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在推进反价格垄断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今年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进行了有益探索,依法查处了一批价格串通、价格欺诈典型案件;积极推进反价格垄断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反价格垄断执法授权办法》,依法授予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反价格垄断执法权;加强节假日和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对关系群众生活的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了检查,为人民群众营造了和谐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

  四是强化价格公共服务,提升价格主管部门形象。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今年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重点推进价格服务“进社区”和“进企业”,受到了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的充分肯定;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实行法定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开展物价局长基层下访活动,继续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初步实现了举报网络办公,提高了价格举报办理的速度和质量,树立了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是继续加强基础建设,提高依法治价水平。一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价格工作基础建设,大力加强价格法制建设,以国务院515号令形式公布实施修订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补充了对行业协会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提高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加大价格信息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纪念价格改革30周年和《价格法》实施10周年专题活动,宣传价格监管成绩,展示执法队伍形象;会同中宣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当前价格形势宣传报道的意见》,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彭森强调,全党目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也是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价格监督检查是价格改革的产物,也是价格改革的保障。30年价格改革和价格监管的成功实践,为价格主管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与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总结价格改革和价格监管30年的经验结合起来,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深化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着力破除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价格监管体制机制,找准职能定位,切实履行职责,为大局服好务、为群众服好务、为基层服好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要强化“服务大局”这一首要任务,着力优化经济增长环境、市场消费环境和价格改革环境;二要强化“服务群众”这一根本宗旨,着力畅通价格利益诉求渠道、解决民生价格热点问题、调处价格矛盾和纠纷;三要强化“服务基层”这一基本要求,着力引领工作方向、提高工作能力、改善工作环境。

  彭森提出,2009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围绕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按照“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大价格监管力度,提高价格服务质量,完善法规,创新方式,提高能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编辑:姜雨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