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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岩松400米金牌被剥夺 决赛时犯规成绩遭取消

  李岩松成绩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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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9月13日,2008年北京残奥会进行了男子400米T12级决赛。在比赛中获得金牌的中国选手李岩松由于在比赛中离开自己的跑道,而最终被裁定所取得成绩无效,同时被剥夺已经获得的金牌。

  根据《国际田径比赛规则》163.3条规定:在分道跑的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各自分道内跑进。如果有关总裁判确认裁判员、检察员或其他人员关於某运动员跑出了自己分道的报告,应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李岩松的比赛在晚上19点50分进行,共有四名选手参加该项目决赛。经过第一轮和半决赛两轮比赛后,李岩松以半决赛第三名的成绩跻身决赛,被分在第三道。决赛中,李岩松以49.36秒获得第一名,并且创造了个人最好成绩。20点52分,赛事组委会发布新的比赛成绩表,表格下方标明:李岩松由于违反国际田联规则163.3而被取消成绩。金牌被原银牌得主德国选手替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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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利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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