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觉”,是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在1997年首先提出来的,他说, “文化自觉”就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要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
★我认为,对民族文化,应该是“在自觉中保护,在保护中自觉”,在这种前提下,“保护即开发,开发即保护”。
★今天,现代文明高速发展,现代化、全球化迅猛扩张。在这样的环境下,面对那些本来一直为我们所忽略甚至鄙弃的、在不发达地区幸存下来的边缘文化和少数文化,我们突然觉得它们好看了,美了,也重要了,这是因为在全球化格局下,那些文化也变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资源和内容,所以我们才“突然”对它们提出了“保护”的理性诉求。
我们凭什么要去反对商业化?
《湖湘地理》:“文化自觉”的观念,是针对谁而言,是政府还是当地原住民,或者说开发者?
潘年英:首先是针对当地土著的,然后也针对所有人。
《湖湘地理》:对“文化自觉”理念的把握,或者说因“文化自觉”而进行的开发保护,利益是长远的,但就当地政府或开发者而言,他们是不是其实更注重眼前的利益?而眼前的利益可以牺牲“文化自觉”理念而获得。
潘:对,所以也需要所有人的“文化自觉”。就是说,当我们在开发一个地方之前,我们得首先弄清楚,这地方究竟有什么宝贝?究竟应该如何来开发才是科学的,可持续的?这,就是“文化自觉”!
《湖湘地理》:就我们的个人经验而言,凡是开发之地,商业化的气息都比较全面地侵入了当地人的日常生活中。那种感觉怎么都不对了。譬如永顺的王村,就已经由历史上湘西有名的四大边城之一变成了一个俗不可耐的旅游小镇。
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当将某个具有民族、民俗文化特质之地,开发成一个完全的旅游景区,以旅游为最主要的经济收益时,它很难保持不走样。如果旅游仅仅只是作为一个民族“文化自觉”后附属的一个功能,它才有可能在一种从容的环境中自觉发展。
潘:完全不走样是不可能的,你就是一点不去碰它,它也会走样。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自觉的行动来挽救和保护当地文化中最有魅力的内容。
你说“凡是开发之地,商业化的气息都比较全面地侵入了当地人的日常生活中,那种感觉怎么都不对”,我觉得这不是开发的问题了,而是我们认识上的问题,我们凭什么要去反对商业化?如果我们为了“保护”一种文化的“标本”而去牺牲当地人民追求经济发展权利的时候,我们难道可以心安理得?那么我们的所谓“保护”又还有什么意义?所以,我们反对的可能不是商业化,而是过度的商业化。那么,如何才能实现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商业化呢?这,就是“文化自觉”的目标了。
石主任一心希望有人,“有大老板”能看中他们的侗寨,来做旅游开发,“只要他来,只要能将这里的生活水平搞上去,我们一分钱不要”。这种心情,石主任用了一个比喻——“像小把戏(当地对小孩的俗称)渴奶,像口干的人渴水”。
曾经有资料记载,1994年,“全国人均年收入为821.4元,侗族地区是371元”。12年过去,这个差距恐怕已经被拉得更大。但也终于听见有民俗学者称,“三省坡区域的侗族传统文化是保存得最多最完整和最具有民族特点的,在这里建设侗族文化生态旅游区是最理想之所”。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石主任心中的热切期望,已经跟这个时代的发展、选择合上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