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湖南全省各级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着力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作,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湖南,全省经济发展加快,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不断改善,谱写了富民强省的崭新篇章。
一、湖南民生的基本状况
(一)经济持续增长促进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增长
1、经济持续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增长。1979―2007年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3%。特别是2004年以来连续4年保持在11%以上。2007年,全省生产总值突破9000亿元,达到9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4.4%,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最高增幅。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11.45亿元,增长 4.6%;第二产业增加值3901.16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3632.39亿元,增长14.4%。按常住人口计算,全省人均生产总值14405元,比2000年增长109%,翻了一番。全省财政总收入1119.31亿元,比上年增长25.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03.18亿元,增长26.2%。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459.56亿元,比上年增长70.1%,加快26个百分点。
2、就业形势较好。近年来,湖南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2003-2006年,全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26.6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9.61万人,年均分别增长11.1%和2.0%。2006年,全省职工工资总额715.23亿元,比2002年增长56.0%。2007年末全省就业劳动力3883.41万人,增长2.1%。全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1480.89万人,增长2.5%;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5.01万人,比上年增长3.9%; 3.09万户城镇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实现了一人就业。
3、居民收入增长较快。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93.54元,比1978年的323.9元增长5.1倍,平均每年增长6.5%。其中2001―2007年,年均增长达到9.3%。
从1978年到2007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42.6元增加到3904.3元,增长了27倍多,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6倍,实际年均增长速度达到6.1%。特别是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发布四个“一号文件”,增加了对农业、农村及农民的支持扶植力度,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不仅因发展生产、外出务工增加了收入,政策性补贴也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加上农产品价格在这一阶段大幅提升,使得农民收入增长较快。2004年到2007年4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7.8%。
(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出现新的变化
1、消费水平逐年提高。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湖南省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水平一年比一年提高。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8990.72元和3377.3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1%和12.1%。与1978年相比,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加了8701.16元和3237.31元,分别增长30倍和23.1倍,扣除价格因素,平均每年实际增长5.5%和4.8%。
2、消费结构逐步升级。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990.72元,比上年增长10.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衣着和食品支出分别增长17.4%、17.2%和13.8%。城镇居民消费已从生存型的温饱消费逐步向享受型的消费发展,恩格尔系数迅速下降,服务性消费支出的比重正在逐步增加。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3377.38元,比上年增加364.33元,增长12.1%。其中,食品、衣着和居住分别增长14.5%、17.5%和20.8%。受猪肉等主要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全省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有所上升。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9.6%,分别比上年提高1.2个和1.0个百分点。
3、居住条件继续改善。1998年房改以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取消了延续几十年的实物性、福利性分房制度,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全面实施,给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带来了重大转变,购房和居住支出已成为居民家庭主要的一次性大笔支出。住房消费成了家庭的重大消费之一。调查表明,2007年在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湖南省城镇居民家庭住房自有率进一步提高,达90.7%,比上年提高了3.98 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商品房的比重由上年的21.4%上升到了25.8%。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增加,居住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到2007年底,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 34.71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49平方米,增长18.8%;人均居住面积28.4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3%。居民住房从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逐步向宽敞舒适转变。许多家庭做到了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随着居住面积的增加,住房条件的改善,居住舒适度越来越高。许多家庭空调、水电、供气等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环境更加优雅、舒适。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饮用水的情况进一步改善,饮水以矿泉水和纯净水为主的居民比重由上年的15.2%提高到了18.3%;拥有独用自来水的居民家庭普及率已达99.5%。从居民家庭的卫生、取暖设备来看,有厕所浴室的家庭比重达到了85.1%,比上年提高了16.5个百分点;有41.3%的居民家庭用暖气和空调取暖。从炊用燃料使用情况来看,有69 %的家庭用上了管道煤气和液化石油气,使用煤和其它燃料的居户比重比上年明显减少。居民水、电、燃气的开支也逐年增长。2007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水、电、燃料及其他支出573.24元,比上年增长2%。
2007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08.33元,比上年增加40.39元,增长20.8%。居住支出增长,主要是由于购、建住房和装饰装修生活用房以及生活用水用电支出增加较多。其中,购买建筑生活用房材料支出人均154.92元,增加23.49元,增长17.9%;购买装修生活用房材料支出人均49.19元,增加13.5元,增长38.9%;购买生活用水用电支出人均53.11元,增加9.07元,增长20.6%。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0.18平方米,增长2.3%。农民在居住面积得到满足以后,主要是转而改善住房质量,装修住房的多了,改善和增加住房设施的多了。有5%的农民家庭有了冷暖空调,有40%的家庭安装了有线电视网,农村居民年末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电话机61.4部,移动电话机75.6部。
4、家庭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数字表明,城镇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逐步饱和,居民家庭中用品消费特别是购买耐用消费品支出增长势头逐年减缓。在传统电器降温的同时,随着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新兴家用耐用品如移动电话、电脑、空调、平板电视等,正在取代传统电器的位置成为现阶段“消费”热点。但农村居民的耐用品消费总是落在城镇居民之后。如39.44%的城镇居民家庭有电脑,农村居民仅为0.96%;城镇居民家一户有3-4台空调较普遍,农村仅3.3%的农家有空调;在农民家里换上了大彩电的同时,许多城镇居民家庭换上了高清晰的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城镇居民几乎家家有洗衣机、电冰箱,农村每百户仅有洗衣机29.76台、电冰箱16.54台。城镇26.27%家庭用上了家庭网络,农村乡镇才开始起步。城镇不少中小学生都有手机,农村电话机和移动电话从无到有,分别达到60.32部和64.73部。城镇居民盼汽车,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2.1台家用汽车;农村居民则买摩托,每百户农户拥有摩托车33.05辆,比1996年增长10.9倍。
(三)城乡教育条件逐步改善,义务教育取得实质性突破
1、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具有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快速增长。据2006年人口抽样调查,在全省总人口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占5.1%,比2000年提高1.8个百分点;平均每十万人中,拥有大学以上教育程度的由2000年的2926人增加到4732人,增长61.7%。
2、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全省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口占14.5%,比2000年提高1.8个百分点;平均每十万人中,高中教育程度的人口由2000年的11177人增加到12982人,增长16.2 %。
3、义务教育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省已全面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任务,所有县级行政区均通过“普九”验收,人口覆盖率达100%。全省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占42.6%,比2000年提升2.1个百分点。
(四)“病有所医”的目标正逐步实现
1、城镇职工医疗基本能得到保障。2007年末,全省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620.50万人,比增长10.7%。其中,在职职工438.62万人,退休人员181.95万人。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从点到面逐步铺开。从2003年开始,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长沙县、华容县、桂阳县、涟源市、花垣县等5个县(市)进行试点,2004年、2006年、2007年分别增加了3个、29个和56个试点县(市)。据统计,2007年,全省共筹集到位资金19.92亿元,比2006年增长133.3%,其中各级财政补助15.98亿元(中央8.1亿元、省级5.02亿元、市县级2.86亿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3.94亿元。2007年,全省总共补助902.21万人次,补助支出16.91亿元,人均住院补助719.79元,较2006年增加34.54元。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就医难问题。85.8%的参合农民选择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73.75%的参合农民住院补助资金流向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地拉动了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形成了农村卫生医疗体系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
3、开展了城镇非从业人员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到2008年1月份,长沙、常德、湘潭三市的非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就已经达到了120万人。
(五)社会保障水平逐年有所提高
1、城镇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07年全省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56.61万人,比上年增长2.7%;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80.30万人,增长9.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88.00万人,增长0.4%;参加医疗保险人数620.50万人,增长10.7%;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7.61万人,下降23.1%。全年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56.20亿元,增长18.9%;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5.61亿元,增长13.0%。
2、农民工工资支付基本得到保障。为维护农民工利益,自2004年以来,湖南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截至2008年初,全省已经建立保障金专户3000余户,累计存入保障金近18亿元,已支付农民工工资近15亿元,解决了大规模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3、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1996年湖南省就开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当时只停留在对农村特困户的定额救助上。2000年以来,有条件的地方开始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7年,全省122个县(市、区)和16个非行政区全部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据财政厅数据显示,2007年,全省共筹集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资金23.4亿元,比上年增加4.17亿元,增长22%;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1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保障了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五保户的基本生活需要。全省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134万人,月人均补差96元,农村低保月平均保障110万人,月人均补差30元。
4、社会福利水平有所提高。2007年,省财政投入5740万元,其中预算安排500万元、福彩公益金安排5240万元,支持全省285所敬老院的改扩建工作。
5、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事业发展加快。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湖南省慈善组织逐渐壮大,到2006年底,全省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民间组织已发展到11973家,其中基金会66家,慈善会81家,红十字组织3761个,社会救助接受站(点)1600个,“慈善超市”、“爱心超市”285家,初步形成了社会捐助服务网络,慈善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商业保险发展较快。2007年,湖南省保险保费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达201.31亿元,比上年增长36.2%,为近五年最高增幅。其中,财产险保险保费收入47.82亿元,增长42.8%;寿险保险保费收入135.73亿元,增长37.8%;健康险保险保费收入10.61亿元,增长10.4%;意外险保险保费收入7.14亿元,增长14.9%。
(六)社会综合治理有所好转,和谐湖南建设力度加大
1、安全生产形势较好。2007年全年安全生产死亡人数4677人,比上年下降1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51人,下降30.1%;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4.2人,下降5%;煤矿百万吨煤死亡人数6.27人,下降23.1%;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9903起,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7.79人,下降 25.2%。
2、“八件实事”温暖三湘大地。从2004年开始,省委、省政府郑重承诺为民办好“八件实事”。随后,每年坚持为群众办好“八件实事”。2004-2006年,全省完成新建与改造通乡公路9072.9公里,建成通村公路36441.8公里;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1585所;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58.11万人;扩、改建乡镇敬老院627所,新增集中供养“五保户”2.44万人。农村道路、通信、电网、饮用水、沼气、垃圾收集处理等方面的设施得到显著加强。一幢幢农村中小学危房焕然一新,一条条新修道路连通千家万户,一批批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兄弟走上沥青路或水泥路,用上了畅通网络和低价电,喝上了杀菌消毒的清洁卫生水。2007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5.01万人,比上年增长3.9%。新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92万人。全年投入城市低保资金15.45亿元,保障对象134万人;投入农村低保(含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3.99亿元,保障对象110万人,城市低保资金和农村低保资金按规定标准发放到位率均为100%;新建、扩改建乡镇敬老院285所,新增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38万人。全年建设(筹集)廉租房42.14万平方米,解决了10045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全省有99个县市区顺利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平均参合率为82%。全年春季和秋季分别免除了政策范围内625万名和615万名农村中小学生的学杂费;为17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灾民的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3.98亿元(包括现金和实物折价)。全省财政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1.78亿元,比上年增长43.9%;教育支出222.93亿元,增长37.1%;医疗卫生支出57.42亿元,增长58.2%。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群众安全感提高,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3、“文化湘军”生产丰富的精神食粮。党的十六大以来,湖南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着力构建覆盖全省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普及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繁荣文艺创作,体现人文关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2007年末,全省已拥有艺术表演团体93个,文化馆140个,博物馆和纪念馆69个,公共图书馆120个;拥有广播电台11座,中、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25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89.03%;拥有省级电视台15个,有线电视用户510.12万户,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4.69%;出版图书4762种,报纸88种,期刊246种;完成动漫产业产值50亿元,年产原创动慢3万分钟,居全国第一。2006年末,全省已有文化产业从业人员86.01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总数的2.24%;全年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337.89 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4.5%,比2004年提高0.7个百分点。一些文化门类和项目品牌享誉全国,涌现出了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龙头文化产业,如广电、出版、歌厅、动漫等。湖南出版集团、湖南广电集团进入中国文化产业企业50强,成为湖南文化产业的航空母舰。2006年,全国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上星频道仅有3个,湖南卫视居其一,与中央一套、中央五套齐名。2007年,湖南广电集团打造的“快乐男声”又一次引领全国电视娱乐节目风潮。从“快乐大本营”到“越策越开心”,从“超级女声”到“快乐男声”,从《晚间》、《播报多看点》到《背后的故事》,到《恰同学少年》演播,湖南电视正以独特的魅力吸引观众眼球,给千家万户带来快乐,群众文化生活多姿多彩。
(七)基层民主有所改善
从2004年开始,湖南省在长沙市芙蓉区、浏阳市开展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并从2005年起进行推广。目前,全省95%以上的村都建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100%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制度,96.1%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栏,99%以上的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同时,健全完善了选举制度,实现了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领导班子。通过法制建设,推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
(八)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城乡环境日趋优美
1、注重资源节约。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湖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一是建设占用耕地基本实现了占补平衡,基本农田稳定在336万公顷。二是矿产资源勘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据不完全统计,2003-2006年,全省新发现矿产地52处,新查明矿产资源储量17种。其中,铅锌16.18万吨,煤747.8万吨。张家界地质公园被列入首批世界地质公园。成功申报了凤凰、古丈红石林、酒埠江三处国家地质公园。成功预报群发性地质灾害69起。三是水资源供应基本稳定。2006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671亿立方米,年降水量1445毫米,年末大型水库蓄水总量114.83亿立方米。四是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经国家统计局初步审核认定,2007年,湖南省单位GDP能耗1.29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4.43%;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2.51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7.99%;单位GDP电耗1052.11千瓦时/万元,比上年增长0.02%。列入国家“千家节能企业”的28家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比上年增长7.7%,比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速低6.7个百分点;占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40.0%,比上年下降2.49个百分点。全省“百家节能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比上年增长6.7%,比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速低7.7个百分点;占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52.5%,下降3.85个百分点。
2、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构建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湖南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2007年全省关停小火电55.4万千瓦,淘汰水泥落后产能600万吨,关闭小水泥企业90家,关停环洞庭湖造纸企业146家。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46.3%,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2.7%,提高6.4个百分点。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7个;全省地表水满足III类标准的断面比例82.3%,提高7.14个百分点。洞庭湖局部水质由Ⅴ类上升为Ⅲ类。全省已批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5个,自然环境保护区96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33个,自然环境保护区面积112.85万公顷,比2002年增长36.8 %。全省各类公园由2000年的112个增加到2006年的149个,增长33.0%;公园总面积6605公顷,比2000年增加4047公顷,增长158.2%。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园林绿地总面积30000公顷,比2000年增加2561公顷,增长9.3%;新建环城林带等大环境绿地面积1672公顷。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提高到29.5%和32.5%,增幅比2000年分别提高5.1个和4.2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7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1.6平方米,增长31.4%。全年造林面积7.62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6.1%,比上年提高0.57个百分点。
二、进一步加快改善民生的几点建议
(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
首先是继续做好企业改制和扭亏增盈工作。通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确保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和增加收入。
其次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通过多年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湖南的民营经济存在发展速度慢、经营规模普遍较小、结构不合理、加快发展制约因素较多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和引导力度,落实民营企业的开办政策和经营政策,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各种问题,规范民营经济的发展。
第三是通过逐步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作为中产阶层的公务员,其收入的增加不仅可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提升购买力,而且有利于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府(避免过度的公款消费)。同时增加公务员的工资也会给社会和企业一个增加职工收入的导向,从而调整分配格局。
(二)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
一是加快多元城镇化步伐,从中尽快开辟出农业剩余劳动力大容量转移的有效载体,从而全面缓解全省农村就业压力。
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要结合城乡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生活服务的需要,大力开展农田托管、病虫害防治、配送快递、家庭护理、修理维护、托老托幼以及保安、保洁、保绿等社区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要充分利用旅游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优势,主要围绕吃、住、玩、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大力促进旅游业系列化开发,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文化、教育和体育、休闲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
三是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优惠或免费办理相关手续等。
四是建立社区与企业的劳动派遣制度,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
五是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逐步消除由于发展差距造成各地区之间就业机会不均等的矛盾,以及城乡、工农之间利益矛盾趋于激发的潜在危机。如消除招工中的地域限制、身份限制,实行竞争上岗;消除聘任制、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原有正式职工之间的收入差异,实行同工同酬等。
六是加强劳动监察服务。一是用法律手段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维护劳动者权益;二是构建服务平台,通过委托培训、委托中介服务、购买公益就业岗位等帮助低收入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三)切实完善和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切实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居民收入的差距是通过两次分配形成的。在初次分配阶段,居民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劳动报酬收入(工资)、通过储蓄获得利息收入、通过投资经营获得利润分红、通过买卖股票、债劵获得股息、红利,支付生产性贷款利息等。在这一阶段由于劳动者的资源禀赋、资本积累、经营水平、家庭人口、所在地域、所从事行业等方面存在差异,所获得的各种收入也就存在较大的差异。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使劳动者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消除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劳动者之间收入水平的过大差异,确保居民之间有同等获得经营投资、买卖股票(债劵)信息的机会。
在再分配阶段,居民向政府缴纳所得税和其他收入税,获得政府、社会的救济、补助,从企业得到其他非物质生产服务转移,以及获得国外的转移收入。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居民收入进行调节,主要差异表现在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如城乡居民)之间的纳税和获得的救济和补助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政府应加大对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合理设置税负,公共投入要尽量公平合理,坚决防止腐败,减少特权收入等。具体来说,政府要加强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完善和强化收入分配政策,规范整顿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强化对非法收入的整治力度。如加紧治理旧体制留下的部门、行业、地区之间的不合理政策;深化改革,扫除体制漏洞,从源头消除“权力”分配;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竞争环境,堵塞非法经济活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强化对机构和人员的经济监督。
二是要完善和强化税收调节措施。建立规范、完整透明的收入分配和税收征管制度,如尽早实行单位、个人一个资金账户的规定,资金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等。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减少税务机关和税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该征收的税坚决征,减少和控制腐败行为。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生活水平。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范围,解决因下岗、失业而导致的贫困问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如逐年提高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切实落实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落实职工的医保、社保、失业保险制度和其他劳动保障制度。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直接救助与扶持力度。
(四)加强宏观调控,理顺价格关系
1、加强对农业生产的引导和调控,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切实加强农产品收购、加工批发和零售各环节的价格监测,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引导农民根据市场规律科学调整种养结构,防范风险。
2、认真落实国务院扶持生猪、粮食、油料发展的政策措施,抓好粮食、生猪、油料生产,切实搞好市场供应,建立保障粮食、生猪、油料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3、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要大力培植种养大户,培植、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机械化。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降低其风险,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
4、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吸收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农村人口,通过提高农业劳动力的资源占有水平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收入。
5、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6、加强物价监管,控制物价的过快上涨。一是要健全完善市场物价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理机制,力求尽早发现价格波动的苗头,及时抑制重要商品价格的突发性暴涨,避免再次发生“猪肉价格飞涨”事件。要有针对性的发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以引导生产经营,安定消费者心理,促进社会稳定,合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抑制价格的暴涨暴跌。二是要加强价格执法。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集体涨价的不法行为。三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石油、煤炭、粮食、大豆、生猪、食用油等大宗产品的战略储备和投放机制。目前主要是要加大有关商品国家储备的运输调配和市场投放力度,平抑部分商品价格的过快上涨。四是暂缓公共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特别是暂缓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项目的提价,加大治理公益服务价格领域的乱收费行为,减缓物价上涨压力。
(五)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现行医疗卫生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淡化;药品流通秩序混乱;医疗保险覆盖面窄。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框架,包括建立四个体系,即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坚持“三个原则、四个分开”:即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原则;实行政事、管办、医药、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大医院与社区卫生组织双向转诊。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加大教育投入,为构建和谐湖南培养合格人才
首先要切实加强基础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其次是将义务教育向两头延伸,对幼儿教育进行补助,逐步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第三是扩大大专院校招生,降低收费标准。第四是加强初、高中在校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业高中、技校学生的学杂费进行财政补贴。第五是加强居民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要依托产业规划、就业意向,建立专业院校定点培训、专业部门组织讲座、乡村社区发放资料、广播电视专栏传播等多种培训方式,及时对城乡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 尤其要组织大中型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办学等。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优势,对农民进行新技术培训。
(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社区建设,构建以社区为基础,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