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媒体记者,嫌疑人低头不语
本报讯(记者白娟)与网友初次见面,却被强迫要求卖淫,一女孩为脱身从二楼跳下,导致腰尾椎压缩性骨折。昨日,犯罪嫌疑人全部在石市桥西公安分局苑东刑警中队归案。
女孩被拘禁16小时
8月28日凌晨5时许,石市开泰街某足疗保健店2楼,21岁女孩康华(化名)从窗口纵身跃下,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到自己打工的服装厂。
当天9时,康华在服装厂老板的陪同下,来到桥西公安分局苑东刑警中队报案,称自己在一足疗保健店被非法拘禁长达16小时,对方强迫自己卖淫,并抢走了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机及1300元现金。
康华称,8月27日18时,嫌疑人王某在运河桥客运站接到她后,以请吃饭为由将她带到了开泰街一家小旅馆。在旅馆内,王某开始劝说康华卖淫,并表示得来的钱五五平分。被康华拒绝后,王某凶相毕露:“我就是在这儿混的,在这儿你敢说个不字!”王某抢走了康华包内的手机及1300元钱,并叫来女友林某、服务员李某与另一名卖淫女赵花(化名),一同看管康华至当日24时。
8月28日凌晨,嫌疑人王某将康华带至自己店中,将其安排到二楼一个房间,并安排李某在一楼看守。
凌晨5时,康华从2楼窗户跳下逃出。
嫌疑人目前全部归案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该足疗店,但该店已经人去楼空。民警蹲点两个小时后,抓获了回店收拾衣物准备逃跑的嫌疑人李某。经康华指认,李某在自己被非法拘禁过程中,曾担任“看守”一职。
而足疗店老板王某及其女友林某,与店内一名卖淫女赵花已经逃至内蒙古。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9月13日晚,嫌疑人王某与林某被押解回石。
两名嫌疑人只有17岁
嫌疑人王某供认,他与康华是在网吧一起上网时认识的,随后互留了手机等联系方式,但平时联系并不是很多。8月27日,王某主动约康华见面,这是他们认识后第一次相约见面。
据了解,王某为平山县人,初中毕业后辍学,去年以每月2000元的租金租下了现在的店面。他称没有强迫他人卖淫,是因为看康华穿着打扮及言谈都比较开放,“以为她就是做这个(卖淫)的。”
嫌疑人王某及其女友林某,今年都仅有17周岁。而店内卖淫女赵花,年龄只有14周岁,已经在店内卖淫两个多月。赵花在被审讯过程中,称自己是被王某胁迫卖淫,但王某予以否认。目前,赵花未被列为此案嫌疑人,正等待家长前来将其接走。
女孩手术费尚无着落
康华从二楼跳下后,经诊断,腰尾椎压缩性骨折,目前已住院治疗。但因为家中贫困,她至今仍没有凑齐2万元的手术费。
嫌疑人王某对于外逃至内蒙古的解释是,他得知康华逃走后,用她的手机联系到她的朋友,得知她住院。“我当时没有那么多钱赔她,不敢去自首。”王某称现在感到很后悔,一定要凑钱将康华的伤医好。
因涉嫌非法拘禁及强迫卖淫等,嫌疑人王某、林某及李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摄/本报记者陈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