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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女儿向父亲借学费 10余年后遭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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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决这笔债务不合法

  张富贵称,他没有想到和小女儿的官司自己却输了。“法院说学费本来就该由我负责。我不服气,法官才给我出主意,说告赡养才告得赢。”张富贵称,他这才又把小女儿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每月300元的赡养费和医药费。

  张美称,8月27日,经法院调解,她同意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医药费凭发票支付三分之一。其实她和父亲从没闹过矛盾,逢年过节丈夫都要三五几十甚至上百的给父亲钱,“没想到他告了一次告两次”。

  张美丈夫很不爽,“三个子女,为何只告我们要求赡养?钱该给,但老人明显一碗水没端平。”他称,如果那天是他到法院,绝对不同意调解。

  永川区法院有关法官称,在第一起官司中,从现有证据看,张美在向其父借学费读书时还不到18岁,未成年。抚养教育子女是每个父母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父母给未成年子女交学费是天经地义的事,就像成年子女赡养年老父母一样,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因此,这对父女形成的债务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法院驳回了张富贵要求张美还款的诉讼请求。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新闻面对面

  “从法庭出来,我们形同陌路”

  记者:官司过后对子女感情有无影响?

  张富贵:肯定有影响。现在他们看到我连招呼都不打了。

  记者:以后逢年过节、有人过生日是否还会团聚?

  张富贵:不一定。看他们啷个想了。

  记者:会不会主动找他们改善关系?

  张富贵:不必要。本来就是我的钱,该还。

  记者:如果他们提出给你和好,你是否愿意?

  张富贵:我肯定要大量点。

  记者:小女儿的学费欠款还找她还吗?

  张富贵:算了噻,她每月要给100元赡养费。

  记者:父亲告你是怎么想的?

  张美:我理解,都是为了解决社保。其实我们三兄妹还在商量之中,父亲却急了点,有点过分。

  记者:你们现在关系怎么样?

  张美:很僵。从法庭出来时,我们形同陌路。

  记者:打算怎么改善这种局面?

  张美:慢慢来吧。

  记者 罗彬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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