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晓玉出示养父养母在老家拥有田土和房屋的证明 记者 杨帆 摄
“他是养父,却经常侵犯我,一定要和他解除关系。”说这话的是渝北区某中学老师晓玉(化名)。然而,她的请求已被渝北区法院茨竹法庭驳回。
养女称受到养父性骚扰
昨下午4时许,渝北区茨竹镇一租赁房内,说起和养父母的关系,晓玉欲哭无泪:“我现在每时每刻都在想和他们(指养父母)解除关系。”
晓玉说,养父田老汉时不时对她进行性骚扰。2006年下半年,在对新购买的房屋进行内部装饰时,她叫田老汉帮忙牵拉窗帘。牵拉过程中,田老汉至少4次捏住她的手,都被她用力甩开。此后不久,田老汉又借从晓玉手中递拿筷子的机会,再次捏拿她的手。她忍无可忍,将田老汉前次拉窗帘时的行为一并告知养母郑婆婆,郑婆婆当时也只是无可奈何地低声斥责他。
晓玉告诉记者,只要郑婆婆没在场,田老汉就会用一种色迷迷的眼光盯着她。晓玉认为,田老汉的此类行为已构成对她的性侵犯,使她在情感上受到难以言说的伤害。2006年寒假,经过郑婆婆同意,在众多亲人的理解与帮助下,她让田老汉留在南川老家。
2007年夏天,田老汉又到茨竹家中居住。晓玉发现,田老汉仍是用色迷迷的眼光直盯着她。
状告养父要求解除关系
晓玉称,自从遭到性侵犯,她连饭都一直是在卧室里吃,尽量避开养父的目光,也与他不再有语言交流。
今年6月16日,晓玉向渝北区法院茨竹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养父母的关系。
8月21日,此案在茨竹法庭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也引起当地众多居民关注,他们纷纷赶到法庭旁听。
“我哪可能去摸她嘛?”田老汉极力辩解,耳有点聋的他反复重复着这句话。
田老汉夫妇提出条件,要求晓玉将20年的抚养费给他们。晓玉不愿意一次性拿这么大一笔钱,只愿意每月拿400元赡养费给老人,条件是老两口回到南川老家去,因为他们在老家有田土。
法庭审理后,法官认为双方的关系还能够继续维持下去,还没有闹僵到要解除关系的地步,遂驳回了晓玉的诉讼请求。
但晓玉表示,她会继续打官司,“现在闹到这个份上,已经不可能再住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