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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酒后驾车撞死人后逃逸找员工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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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正在对涉案肇事车进行仔细勘查。小刘军 摄

  出事后曾返回现场“探风”

  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马昀向记者介绍,7月28日20时,曹磊与朋友一起在位于人民路的活力羽毛球馆打球,打完球后一道去附近夜市吃夜宵,喝了2瓶白酒。凌晨1时,曹磊驾车送一球友至杨家山立交桥附近后,沿人民东路回家,途经人民路东路马王堆路口附近,撞死人后逃逸。曹磊称当时喝醉酒脑袋发晕,不知道自己撞到人,以为自己撞到一辆三轮车。撞人后,曹磊并没有停车,而是将车开到佳程酒店。随后,他打电话给在家休息的专职司机蒋华,与其约好白天在酒店碰面。29日上午9时,蒋华来到佳程酒店与曹磊商量对策,甚至还联系了株洲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准备将受损的车送到异地维修,企图逃避侦查。由于平时曹磊对蒋华甚好,加上蒋华自身法律意思薄弱,在曹磊的暗示下,蒋华决定替老板“顶包”。29日上午11时,他们开着一辆别克小车到车祸现场打探情况,并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密谋“顶包”的具体细节。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曹磊未婚,今年36岁,医学本科毕业,现在经商开公司。而蒋华是在去年11月经人介绍来曹磊的公司当专职司机的。受害人刘某系宁乡农民,在长沙打工。刘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和他一起打工赚钱养家,小儿子就读于长沙理工大学。刘某的哥哥对记者说:“家里4口人全靠他打工挣钱,现在他出了这种事,家里就没有了顶梁柱。”

  交警提醒:交通肇事莫心存侥幸

  “在‘7·29’案件的侦破和取证过程中,遍布全城的监控摄像头起到了一定作用。”芙蓉区交警大队任培罗大队长说,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芙蓉区交警大队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整合信息资源,采取专门的技侦手段进行侦破,同时利用违法、车管、人口信息以及公路收费等系统发现和锁定交通肇事嫌疑人。据任培罗介绍,今年发生在芙蓉区范围内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案件全部成功侦破。“广大驾驶人一定要安全驾驶,如果不慎发生事故,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而逃逸。”

  (记者 小刘军 实习生 龙思锦 李悦眉)

编辑:蔚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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