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社会应多宽容他们
记者走访了中山部分婚介所发现,目前婚介所几乎没有因同性恋而向社会公开征求形式婚姻的。但因生理障碍方面征无性婚姻的倒有少数。“或许有,但这种事一般都难以启齿,没人会说出来的”,中山真情婚姻介绍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这类人群由于身份特殊,在社会和家庭等多重重压下,过得都很辛苦,很无奈。据她介绍,在平时的工作当中她也接触了不少来征无性婚姻的,“他们一般都难以启齿,来这里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很值得人同情”。她觉得,社会应该多宽容理解这部分人群,并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
建议:应慎重考虑形式婚姻
中山市社科联主席尹绪忠表示,对于形式婚姻当事人应慎重考虑。据他介绍,在我国目前同性恋群体虽然得到了社会的普遍承认,但社会对他们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他们的研究也不够,基本上是“听之任之”。所以头顶巨大压力而找形式婚姻为保护伞,他对之表示理解,但不赞同。
有法律界人士也认为,要慎重考虑走入形式婚姻。他建议如果真要搞形式婚姻,就应事先做好各种准备,比如做好婚前财产公证,甚至事先约定好离婚条件等。尤其是要事先约定好“形式”的具体范围,以免以后一旦出现问题,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