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羡慕“被就业”
“楼主被就业?网络新名词诞生??”网友井底的跳跳敏锐地发问。确实,“被就业”这个词一出生就风华正茂,帖子被转得到处都是,大家也纷纷讲述自己“被就业”的经历。
网友bei65909表示羡慕,“楼主比我好多啦,好歹学校还替你盖章,我们不但要自己想办法去盖,而且不盖还不发毕业证。”有网友直言“感觉帖子作者是在显摆,不就你们学校替你签了就业协议吗!”
像这种自己什么都不用干就“被就业”的情况确实少见,更多的其实是“被要求就业”,网友“水明楼主”说,“很正常,你们学校帮你们找单位已经不错了。我们学校是逼着我们自己找单位:必须在6月20日之前签订就业协议,否则档案打回原籍,毕业证和学位证缓发。”
其实,类似的情况早已被媒体广为报道。最新的报道来自几天前的中新网,记者对某市2009年6月份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调查时,1所本科院校和3所高职院校的学生均表示,他们学校都要求先签就业协议,否则不发毕业证书。这样的情况在教育部2003年出台规定,高校不能只能管扩招不管就业后就开始出现。教育部规定包括了“18条挂钩”,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地方和高校,区分情况,原则上要减少招生、控制招生或调低增幅。有的省明确规定就业率低于30%的高校专业停止或者隔年招生。
在这样的压力下,部分高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只好要求没就业的学生也就业,甚至就出现了个别“被就业”的情况。本报记者 谭人玮 实习生 李志伟 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