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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后拒绝同住 被前夫砍成八级伤残

  一男子向前妻提出同房被拒绝,竟挥刀连砍数刀,造成前妻八级伤残。日前,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被告人张庆锁与被害人朱某育有二子,后协议离婚,但离婚后还曾共同生活。2008年10月间,朱某拒绝与张庆锁继续共同生活,使张庆锁产生了先杀朱某后自杀的想法。

  2008年10月21日9时许,张庆锁准备了一把50公分长的砍刀,并写好多份遗书。当日14时许,张庆锁来到朱某工作的大厦找到朱某,朱某再次表示不愿与张庆锁共同生活。张庆锁便拿出砍刀朝其头部连砍数刀,将朱某砍倒在地,随后逃跑。受伤的朱某被大厦内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朱某被刀砍伤,构成八级伤残程度。张庆锁后被抓获归案。(侯毅君)

编辑:王颖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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