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还说,“内政部”的立场以及学者研究报告中,都将设立特许专区列为最优先方案,报告中并认为,台当局应特许设立性工作专区,专区内的娼嫖行为都不处罚,但若在特区外进行买春行为,建议对嫖客依“刑法”处罚,娼妓部分亦应处罚,以维持特区的适法性。
性工作专区过去长期出现在台湾各县市,甚至台军也有军中乐园的性工作专区,但因人权、妇权运动兴起后,各县市及台军都接连撤销特许登记;也因为公娼消失,导致流莺乱窜,私娼及嫖客更引发更多的社会治安问题。
消息人士指出,台当局“内政部”此次提出性工作政策立场报告,与过去的特许专区内从事特许工作极为相似,但对于涉及“修法”以及台湾社会是否接纳,仍待今天“行政院”人权小组会议中决定。(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