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报日前报道的东线高速公路龙泉镇出口处违法建筑竟“遍地开花”,遭到海口城管、国土部门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昨日,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南高速)相关负责人向海南经济报记者证实:被村民用于抢建房子的土地系该公司公路备用地。
东线高速龙泉镇出口处违法建筑经本报报道之后,有村民称他们用于建房的土地是从海南高速取得的。“占了公路备用地还有理?”海南高速闲置土地资产处置小组负责人田先生表示,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在规划时并没有龙泉镇(原为十字路镇)出口。2002年,经原琼山市主要负责人出面与海南高速协调,并达成协议,由海南高速在现在的龙泉镇出口处开辟出口,作为交换条件,原琼山市出面协调将该出口处公路两侧附近30亩土地划归海南高速,作公路备用地,使用期限为25年,目前已过6年。
田先生说,接到村民在这块地上抢建的反映后,公司多次派他到龙泉镇要求该镇出面协调制止村民的抢建行为,但未果。“龙泉镇方面要求公司提供这块地的相关证明。”田先生说,他将相关证明送到该镇后,时至今日该镇也未出面协调。随后,该公司着手提起诉讼过程中发现,原来存档于原琼山市国土部门的那份土地协议书,因为原琼山市与海口市的合并而丢失,今年3月份,海南高速应海口市国土局要求将补办手续递上去之后时至今日未有回复。
田先生表示,下一步海南高速将通过两个方案应对: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公告后将龙泉镇出口封闭。(记者苏桂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