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马调查:
其他郊区客运线路均未发现
孕妇、病弱者、老人不能乘车,这一现象是个例还是普遍存在?记者随后到西园、北峰、白湖亭等处郊区线路集中的地方进行了走访,发现汤斜专线、新店至北峰客运专线等班车,都没有这一情况。
在新店至北峰客运专线班车上,记者看到,车门上或者车内并未张贴类似的提示或免责条款,沿途也不时有老人乘车。
在万福专线终点站附近,居住在这里的林依姆告诉记者,这一提示贴出已有一段时间了,但村里老人出行并未受此影响,依然是乘坐这趟班车。“他们可能觉得我们老人家比较容易惹麻烦,避免责任比拒载的目的更重吧,”林依姆说。
律师说法:
触犯了妇女、老人、病弱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现象,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认为,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老人、孕妇等不能乘车的情况下,公交公司无权单方拒绝该类人群乘坐公交,该种行为侵犯了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
“每个人都有乘坐公交车的权利,乘客买票上车,与公交公司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法律法规没规定老人、孕妇、病弱者不能乘车,客运公司就无权单方拒绝该类人群乘坐公交,否则就是侵犯了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司机可以告知单独乘坐可能发生的危险,如果其执意单独乘坐,司机就不应拒绝,否则就属于拒载。”蔡律师说。
而对于营运方的责任问题,蔡律师认为,在履行了上述的告知义务之下,只要不是司机故意或重大失误,乘客如果在车上受伤,营运方一般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