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能否获得赔偿
取决肇事者家庭财产
广东省金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蓉表示,从刑事责任角度而言,《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处于完全无刑事行为能力阶段;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故本案中的12岁男孩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从民事责任角度而言,其已年满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若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的内容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因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广州市,可以由广州市的法院受理本案,若确由广州市的法院审理,则其赔偿金额可能在四十万元以上。
若判决后,男孩及其监护人未能按判决内容支付相关费用,罗承贞可依据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蓉表示,罗家的赔偿请求获得法院的支持,是没有疑问的,但最终是否能获得赔偿款项,或何时能获得赔偿款项,这取决于肇事者家庭的财产状况。
南方律师事务所的伍艳萍律师认为,如果其家长存在疏于管理的情况,可将肇事者移交少管所管教。伍艳萍律师表示,我国目前针对高空抛物伤人这一行为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条款,但法律界正在筹划。目前的判定一般依据民法通则中相关普通责任认定条款进行。
《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早有规定,“乱倒生活废弃物的,从高空、建(构)筑物向外掷物、泼水的,随意抛弃死禽畜的,按每次(头)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高空掷物造成人身伤害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虽有规定,但执行起来往往成了一纸空文。环卫部门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空抛物的执法权归于城管部门,环卫部门只能劝说,没有效果。市某城管大队负责人也向记者诉苦,高空抛物是看不见的,调查取证难于上青天。
涉嫌肇事两男童
黄皓(音)
年龄:12岁
现状:厌学在家照顾1岁半的小弟弟
黄某
年龄:6岁
现状:在读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