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迈的李阿姨在为自己熬药,前夫的做法让她更难过。记者石忠情 摄
黄某与前妻离婚后仍住在女儿房子中,带回现任妻子后,女儿表示,父母住在家里没意见,但其他人不行,于是起诉父亲
但黄某表示房子虽是女儿的,但自己付了10万元,有权利居住
34年夫妻情份一朝破灭,又有新欢入住家门。71岁的李女士愤懑不平:“他在外面怎么乱来都没关系,现在带女人在家里常住,我实在受不了。”而房子的主人黄小姐,也就是他们的女儿也表示,她作为子女,赡养自己的父母,让他们住在家里可以,但她不能容忍其他人住在家里。
目前,她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父亲带着现任妻子搬出,不要打扰他们平静的生活。
因为卫生间共用,黄小姐认为父亲带着现任妻子住在自己家里已经扰乱了他们的生活。
“有时候他们上厕所、洗澡都在一起,弄得我外孙问我,外公怎么和阿姨一起从厕所出来,我真是无言以对。”其母亲李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