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杨之辉)公证作为一项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司法证明制度,公证服务范围已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寻常百姓的生活发生着越来越密切的联系。我省各级公证处紧跟全省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步伐,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成为云南法律服务领域的一颗新星。
公证是一项国际通行的法律证明制度。随着云南经济快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增强,如今许多公民不仅熟悉了公证项目,在接触到新鲜事物需要寻求法律保护时,都把公证作为一项首要考虑的法律保护措施,公证数量呈快速上升趋势。云南公证服务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和深化,由服务国内工作为主转为国内和涉外并重,由服务民事领域为主向服务社会生活各领域全面延伸。
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公证处140个,执业公证员431名,多年来年均办证量都在20万件以上,涉外公证公证文书发往113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全省共办理涉外公证事项8.7万件。2002年以来,全省公证机构共制止违法合同公证1450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约56亿元。
近年来,云南省公证工作以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强素质、树形象、提效率、作保障为抓手,积极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办证数量逐年增加,办证质量明显提高。广大公证员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服务,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工作,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稳定和依法治市。
几年来,我省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新一轮发展所遇到的农村征地、城镇房屋拆迁、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民生问题形成了对公证实务的较大考验。我省各级公证处通过公证人员在通过依照法律的规定,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的手段表达和实现自己的合理诉求。通过到位的公证工作可以化解矛盾冲突、缓解群众情绪,疏导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减轻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压力,使公证成为预防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公证的职能作用在于维护稳定,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在整个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的系统工作中,公证、调解、仲裁、诉讼、执行五个环节形成一个体系,其中公证是站在最前面的,可谓纠纷解决之前沿。”云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副处长周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