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儿子筹办婚房,私自拆除承重墙,并在天井内违法搭建住房。昨天,嘉定法院到原、被告所在真新街道公开开庭,依法判决王阿姨(化名)拆除天井内搭建的住房、恢复天井及承重墙的原状。
拆承重墙 天井变婚房
儿子婚事在即,王阿姨一心想给儿子办场风风光光的婚礼。对此,王阿姨心里早有打算,自己家住一楼本身是一个优势,天井里面那么大一块空地不发挥作用实在可惜,何不再建一间后和房间连通。就这样,王阿姨算好婚期、工期,选了一个“黄道吉日”,就请了几个工人开工了。
叮咣的敲击声引起周围邻居的注意,楼上的徐先生、杨先生、张女生 (三人均化名)等邻居发现,好好的天井转眼间变成了一楼的一间标准住房,天井里原来的两根雨水管也被封闭在其新建的房间中。
更令大家吃惊的是,房屋装潢期间,一楼敲毁了房屋的隔墙,甚至敲毁厨房与客厅以及客厅与卫生间之间东西向的承重墙。
邻居无奈 诉至法院
邻居们找到了物业反映情况,物业多次上门查看情况、说服教育,但王阿姨就是不愿将装修一新的新房拆掉。
物业向王阿姨正式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嘉定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真新监察中队先后两次上门实地勘察现场、拍摄施工照片。但王阿姨一直未予整改,邻居们无奈只得诉至法院。
法院判侵权 需恢复原状
嘉定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擅自在天井里搭建房屋、拆除承重墙,不仅破坏了小区的环境,也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使楼上相邻方的人身和财产时刻有遭受损害的危险,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原告要求被告将天井及天井内的两根雨水管及承重墙恢复原状,本院予以支持。
此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秦征对被告王阿姨多次进行批评教育,王阿姨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拆除承重墙与人与己均不利,为了一点眼前的利益损害整栋楼邻居的安全实属不智之举,王阿姨向法官表示愿意恢复承重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