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嫁给离异男当起后妈
陈铃来到抚州市金溪县打工时,只有16岁。两年后,长得亭亭玉立的陈铃开始有人追求。
这些追求者当中,就有一位比她大11岁的男人晁某。据陈铃称,晁某比较帅气,但知道他是离过婚的,而且还有个儿子,所以并没打算和他谈恋爱。然而,就在她18岁生日那天,晁某送来了生日蛋糕和玫瑰花,而第一次收到鲜花祝福的她当时就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当天晚上,陈铃没有守住最后一道防线,两人的恋爱关系确定了。
很快,两人同居在一起,不久后,陈铃怀孕了。但晁某以“经济困难,已经有一个孩子,要生得等几年”为由,带着陈铃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由于连续两次人流,身体状况本不太好的陈铃之后再也没有生育。
2004年10月,陈铃和晁某办理了结婚证。就这样,18岁的陈铃成了8岁敏敏的继母。
丈夫移情别恋她决定自杀
据陈铃的邻居透露,婚后,这个新家庭生活非常和睦。2007年7月,陈铃和村里的其他同伴前往浙江省温州市打工,而晁某则留在家里。他们的婚变就发生在这不久之后。
据法院认定,2007年下半年,晁某利用陈铃外出打工之机,与女子刘某结识,二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晁某因此向陈铃提出离婚,陈不同意并试图挽回与晁某的婚姻,未果。2008年3月11日凌晨零时许,陈铃在晁某再次离家出走后,取出事先买好的袋装“3%克百威颗粒剂”(含“呋喃丹”农药成分)农药,用开水兑好一大一小两碗,陈铃把小碗内的农药给敏敏喝下,而后,陈铃将大碗内的农药喝下。
“我一直希望他能回头,回到这个家庭,不要丢下我和敏敏,可他还是要丢下我们。”泪流满面的陈铃哭着说道,“我的人生已痛苦不堪,老天为何如此待我!所以在他抬脚离开家中时,我想到了死,我觉得生活已经失去意义了。”
继子曾在母亲节送她玫瑰花
记者:为什么会让敏敏和你一起喝毒药?是报复晁某吗?
陈铃:有人认为我是在报复晁某,可我当时并没有这种想法。
记者:你爱敏敏吗?
陈铃:爱他,因为我就是一个没有母亲痛爱的人,我知道我应该怎么做好一个继母。
陈铃告诉记者,她和敏敏之间的感情,超过亲生母子。每天晚上,敏敏都和她睡在一起。而每天上学放学接送敏敏的人,都是她,敏敏的学校召开家长会,也是她参加。
最让陈铃忘不了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年的母亲节,放学回来的敏敏拿出一朵玫瑰递到陈铃面前说:“祝阿姨母亲节快乐!”“你哪来的钱买花呀?”敏敏笑而不答。之后,陈铃才知道,为送她的母亲节礼物,下午放学后,敏敏来到花店前,口袋里没有钱的他询问花店老板需不需要给花浇水,“工钱就是一朵花”。老板拒绝了这个孩子的请求,3个小时,当花店老板把一些卖剩下的玫瑰花扔出店外时,敏敏跑上去从这些花里找出了一支完整的玫瑰花带回家。
近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铃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陈铃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日前,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陈铃作出的刑事判决。
□ 文/龚进昌、首席记者刘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