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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日记记录家庭暴力 结婚半年遭丈夫殴打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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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方调解

  “保证不再打老婆”

  丁小云说,其实自己有很多美好回忆,两人是高中同学,到重庆上大专后恋爱结婚。“他心眼其实不坏,就是脾气暴躁。这么年轻就生了娃儿,我们生活压力也很大。”

  “两个人能在一起不容易,何不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尝试写张保证书,既是提醒,也是约束。”工作人员劝道。

  下午4时,街道工作人员和本报记者劝解下,程俊终于答应给妻子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再也不打老婆”。

  丁小云说,这是给程俊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再犯,一定会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表示,想亲耳听到丈夫说一句“对不起”,因为认识到现在他从来没说过。但程俊想了半天,还是没有开口。

  律师说法

  遭家庭暴力可报警

  常年从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的律师赵华提醒,2006年7月,《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施。

  根据《条例》,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采取向妇联、居委会、对方单位工会投诉,向派出所报警以及提出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权。如果情节严重,经受害人提出,警方可对伤害人进行拘留。

  赵华表示,受害人到各单位投诉的记录、医院鉴定、照片、录像等都可作为法律诉讼的证据,像丁小云的情况,已经遭遇17次家暴,如果证据充分,可以向法院单方面提出离婚。如果遭遇婚外情的问题,还可提出经济赔偿。

  新闻链接

  家庭暴力5大类型

  昨日,市妇联维权部工作人员介绍,家庭暴力并不仅限于夫妻之间,还包括父母对儿女、儿女对父母等,多为男性对女性施暴居多,也有女性对男性施暴,主要分为5大类型。

  一是男性发生外遇后对女性施暴;二是家庭琐事积累不良情绪,没有良好的沟通方式,最终以暴力解决;三是经济原因,这在外来务工人员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大;四是工作压力大,在外遭遇的情绪垃圾没有及时发泄,回家后酿成夫妻之间争执;五是家庭成员,比如父母与子女、姐妹兄弟之间的暴力。

  本版稿件由 记者 谈露洁 文 史宗伟 摄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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