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干涉我的私生活,我对他不满也是正常的,只是我处理的方式有些不当。”昨日,站在闽侯法院的被告席上,王某某坚称,自己打伤年过八旬的公公是自己的“家事”,不至于将自己送入牢房。
原来,丈夫去世后,王某某依旧和公公婆婆一起居住,王某某想改嫁,遭到了公公一家人的反对。因此,王某某对公公一家一直心怀不满。
2008年11月,王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1名男子,2人经常在王某某的住处相会,几次差点被王某某的公婆撞破。
去年11月15日晚,王某某在自己的房间内和这名男子相会,屋外突然传来了公公的脚步声,王某某连忙起身披衣出门。在门口,公公见王某某衣衫不整,询问是否其相好又找上门来,王某某连忙矢口否认。
公公不相信王某某,欲进屋查看。眼看和情郎相会的事情要露馅了,王某某急了,拦在门口,大声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情,关你什么事”,不让公公进屋。两人随即在门口拉扯了起来。
想起公公因为改嫁的事情三番五次责备自己,王某某不由怒火中烧,一把将公公推倒在地,夺过公公手中的拐杖,朝其一顿乱打,老人头部当场血流如注。经鉴定,王某某公公所受的伤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