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0日,因未交借读费,两个孩子只能在渝中区一小学教导处办公室,眼巴巴看着同学上课。(资料图片)
重庆晚报2月10日报道 2月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2009年起取消;2月3日,重庆市法制办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重庆将执行这一政策,从本学期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
“借读费”会否换着“马甲”来忽悠着家长?昨天是中小学报到第一天,果然有部分学校还是设立其他名目费用,来抬高非辖区户籍学生的入学门槛。“不交不行,交了不服气。”
家长需自愿“捐资助学”
九龙坡建设二小两位家长同时反映,学校要收取750元的“捐资助学费”。
其中一位家长说,他老家在重庆,也在重庆买了房子,但孩子和自己的户口都在外地。孩子在建设二小上小学,按理说应是借读,上学期也是交的750元“借读费”。“听说‘借读费’取消还很高兴,结果还是要交。”这位家长说,昨天上午交的还不是“借读费”,而是什么票据都没有的“捐资助学费”。
孩子在沙坪坝杨公桥小学上学的张先生,也反映到类似的问题,750元的“借读费”,这学期也成了“捐资助学费”。
“我也捐了500元,孩子才报到名。”孩子在沙区嘉陵厂子弟学校的借读的一位家长称,自己从外省来此打工,每月收入一千多元。“我们生计都成困难,怎么可能自愿去捐500元钱?”这位家长说认为“借读费”只是换了个名称而已,感觉受骗了。
“我们不收‘借读费’,家长交的是‘捐资助学费’。”建设二小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捐资助学费是家长自愿的,也是政策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