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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或提至3500元 专家称当前为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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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0元起征点曾25年没变

  刘隆亨透露,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是800元,当时主要是因改革开放进入中国的外企工作人员比我国居民收入悬殊,当时个税起征点主要是针对极少数的富人。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表明,我国1980年全国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为762元,月平均工资为63.5元,因此绝大多数人都够不上个税缴纳标准。

  但1980年出台的800元的个税起征点一直保持到2005年才被修改:刘隆亨与相关专家提出的个税起征点1600元的折中方案最终被全国人大通过。

  这25年来,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80年的477.6元,上升到2005年的10493.0元,除开价格上涨因素,这25年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翻了20多倍,而个税起征点却仍然为800元。

  因此,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力也从过去的高薪人群演变为广大的工薪族。根据国税总局的统计数字,2004年,我国中低收入工薪阶层的纳税额占个税税收总额的65%以上。

  我国个税税收总额也在这些年来大幅度提升,从1981年的500万元到1989年的17.1亿元,1995年突破百亿元,2002年突破千亿元。

  由于人们收入的提高,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税收负担越来越重,人们对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从2008年3月1日提至2000元。

  当前调整个税可刺激消费

  目前,我国针对工资和薪金所得实行能起征点为月收入2000元,5%-45%的九级累进所得税率。

  虽然以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和累进税率来减轻中等收入人群的负担,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依然不减。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调高个税起征点被许多专家认为可以刺激我国广大低收入阶层的消费。

  而提高起征点受经济发达的江浙、广东等地欢迎,但欠发达的西部区则不赞同,因为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当地原本较少的税收优势也将会减少。

  个税改革最好时机来临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 吕天玲)昨日在北京的一个公开活动上,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杨瑞龙、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等五位著名学者一致表示,目前正是推行包括上调个税起征点在内的一揽子个税改革方案的最佳时机。

  五位学者认为,上调个税起征点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目前调整个税可以有效地刺激消费,是个税调整的好时机。应该要求各个利益既得体把各自的观点“摆在桌面上”,协调好各方利益,依此来研究个税改革的细则。(南方都市报)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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